王小村光伏发电项目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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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村光伏发电项目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王小村光伏发电项目已由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完成备案(备案号【项目代码】:2405-******-04-01-******),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云南绿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王小村光伏发电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王小村光伏发电项目监理服务。

2.2项目地点: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安乐乡大平地村附近山坡上。

2.3项目概况:王小村光伏发电项目,位于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场址在和大平地村和羊旧村周边的坡地上,额定容量60MW,安装容量73.01MWp,容配比为1.22,多年平均上网电量*****万kW?h,年平均等效满负荷小时数1453h。本项目与同期河头王家光伏发电项目共用一座220kV升压站,主变容量选择为120MVA,电站以1回220kV线路接入220kV力石开关站,线路长度约8km,导线截面按照185mm?考虑。系统接入方案最终以电网公司审定意见为准。

2.4项目总投资:本工程静态总投资约*****.77万元(含送出);本次招标估算投资100万元。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5.1主持或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2.5.2项目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到施工准备、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一是场址场内部分,包括组件设备、箱式变压器、设备安装及土建等工程;二是场内外交通,包括场内外道路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三是220kV送出线路工程,包括:送出线路材料、设备安装及土建、调试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工前准备阶段、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施工及调试,试生产、竣工验收及交付生产阶段、质保等全过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其中:

(1)协助招标人审定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成果、设计变更等(如有)。

(2)王小村光伏发电项目全部土建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包括施工材料、土方开挖与回填、基础施工等);送出线路土建工程;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施工辅助工程(其他辅助工程等)。

(3)王小村光伏发电项目全部设备安装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支架安装、送出线路架设及配套设备安装等。其他设备包括照明系统、接地防雷、供排水设备等的安装、试验、调试等工作的监理。

(4)配合招标人参加设备到场后验收。

(5)主持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积极参加配合完成各单位工程验收、各专项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等各项验收工作。

2.5.3本工程达标投产、全过程监理工作的策划和服务。

2.5.4本工程环境监理、水土保持监理均在本标招标范围内。

注:具体的招标范围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价格的理由。

2.6监理服务期限:

2.6.1本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监理服务期: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招标人发布进场通知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全部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备案完成为止。监理服务周期到期后,自到期之日起2个月内,因工程需要监理人继续提供服务的,监理服务报酬不予调整。建设工期暂定6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2年。

2.6.2送出线路工程EPC监理服务期: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招标人发布进场通知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全部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备案完成为止。监理服务周期到期后,自到期之日起2个月内,因工程需要监理人继续提供服务的,监理服务报酬不予调整。建设工期暂定6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2年。

2.7质量标准:确保施工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且工程合格率100%。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仅为1个标段。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的能力。

3.2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3.2.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并在本投标单位注册,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含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2拟派安全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在本投标单位注册,且具备工程师(含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拟派监理组织机构应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年龄结构合理、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执(从)业资格和能力;上述人员均须为本投标单位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完整执业证书的扫描件)以及本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2024年1月至今连续3个月)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如未提供以上材料或发现造假,一律按否决投标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服务能力,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或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成立不满3年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自成立至投标截止日止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类似业绩要求

3.4.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两类业绩要求:(如成立时间不足2年的潜在投标人不受此条款限制)

(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装机容量40MW(含40MW)及以上等级的光伏电站施工监理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监理手册等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国内新建220kV(含220kV)以上新能源输电(送电)线路工程施工监理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监理手册等原件扫描件。

3.4.2项目团队业绩要求:

(1)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项装机容量40MW(含40MW)及以上等级的光伏电站施工监理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监理手册等原件扫描件(证明材料应能显示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2)项目团队成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含总监理工程师在内)中,至少1名成员满足以下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国内220kV(含220kV)以上新能源输电(送电)线路工程施工监理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监理手册等原件扫描件(证明材料应能显示对应团队成员的姓名)。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2021年1月至今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5.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相关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5.3诉讼及仲裁:投标人须如实说明2021年1月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投标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3.5.4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日00时00分至2024年7月5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选择“楚雄州”找到所投项目标段进行投标,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进行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选择“楚雄州”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在线服务QQ:**********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723830

5.2 递交方式:网上上传,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选择“楚雄州”,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6.开标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23日8时30分

6.2 开标地点: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 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6.3.1 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选择“楚雄州”,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 CA 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 CA 锁,为了不频繁更换 CA 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 CA 锁进行加密)。

6.3.2 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6.3.3 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6.3.4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选择“楚雄州”-办事指南,自行学习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

6.3.5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不说明情况的以网上实际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为准,不成功的视为无效投标,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技术支持: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010-********,QQ:400-9618-998。

6.3.6有关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未尽事宜,登录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在首页交易指引自行学习交易规则、交易流程、操作指南等相关内容。

6.3.7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选择“楚雄州”,查看相关补遗书等文件,如不及时查看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8各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示发布前可以对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进行评价。

7.异议(质疑)及投诉

7.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开标的异议应当在开标会上当场提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投诉,应当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为前提,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在规定时限内不答复或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时才能进行投诉。

7.3鉴于已经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督,鼓励异议及投诉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也可采用线下纸质方式进行。根据系统功能和要求,直接参与具体项目交易的投标人线上异议及投诉,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模块进行提交,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监督”模块进行提交。

7.4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和行政监督部门对线上异议及投诉的,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受理答复,对通过线下纸质方式进行异议及投诉的,按纸质方式进行受理答复。同一内容同时进行线上异议及投诉和提交纸质进行异议及投诉的,以线上答复为主,通过在线答复后不再进行书面答复。就同一内容同时通过两个模块提交异议及投诉的,招标人及行政监督部门只通过“投标人”模块进行受理答复,在“交易监督”模块作简要告知。

7.5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通过线上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扫描上传。代理人采用纸质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楚雄州”、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公开发布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绿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391号广福路A10地块办公楼9楼

联 系 人:罗春锦

联系电话:187*****28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办公楼3楼

联 系 人:杨梅

电 话:0871-********

行政监督部门: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 话:0878-*******

标签: 光伏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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