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包:食材(白条鸡、鱼、鸡肘、肉类食品、蒜苗、青椒、韭菜、黄瓜、豆角、菌类食品、菠菜、土豆、花生米、木耳、西红柿、鸡蛋、料酒、酵母、汤圆、红糖、白糖、酱油等调味食品、水果、牛奶等)以实际用量为准。具体金额以实际用量为准结算。
(五)鸡蛋:无斑点、无污染,个体均匀,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六)果蔬类:执行标准:GB2762-2017、GB2763-2016、GB*****.2-2001、NY5089-2005。项目指标:甲胺磷不得检出;甲拌磷不得检出;氧化乐果不得检出;甲基对硫磷不得检出;呋喃丹不得检出;百菌清≤1.0;多菌灵≤0.5;汞(以Hg 计) ≤0.01;铅(以Bb 计) ≤0.2 ;砷(以As)计≤0.5;氟(以F 计) ≤0.5;硝酸盐(以NaNO2 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亚硝酸盐(以NaNO2 计)≤4,国家规定其他必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1、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气味、形态、颜色、滋味、光泽等。蔬菜的成熟度和鲜嫩程度在合理范围内,没有腐烂变质及其他异常味道,严禁提供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等异常蔬菜。
2、叶菜类: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3、茄果类: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4、瓜果类: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5、根菜类: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6、薯芋类: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7、葱蒜类: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莱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桔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8、豆类: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英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9、水生菜类: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菱白不黑心。
10、食用菌类: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磨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11、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精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12、水果类:符合GB/T5009.218-2008 等国家检测标准。优等品大小均匀、无腐烂变质、口感细腻。
13、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14、豆芽:取得SC认证、芽身均匀挺直细长,脆嫩、光泽白、芽脚不软,无任何添加剂、清水豆芽、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2008 国家标准。
(七)干货类:
1、干货制品: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2、散装豆类:应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豆制品不得为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经查实所提供物品中具有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立即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八)调味品:密封包装,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的一等品,规格、品牌及产地由使用单位下发订单时明确指定。辛辣料:包括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九)汤圆:符合国家食品标准SB/T *****-2017或GB*****-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标准的合格产品,送达时有效保质时间不低于保质期的一半。
(十)肉类:根据食堂需求确定品类和部位,猪肉密封袋装,5公斤/袋,冷鲜;鸡鸭肉:密封袋装,冷鲜或冷冻鸡鸭肉;出厂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全程冷链运输、并提供当批次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流行疫情等检验报告、动检部门检疫合格证书;所供产品必须为有资质的定点屠宰厂出产;符合国家制定的畜肉卫生标准,达到一级鲜度,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洁白,挥发性盐基氮≤20mg/100g,ph 值 5.8-6.2。供货时需提供检疫合格证明材料,皮肤有光泽,因品种的不同而呈淡黄、淡红、灰白或灰黑色等;肉表面微干或微湿,不粘手;手压肌肉出现的指压痕能迅速恢复;具有新鲜禽肉的正常气味。
(十一)奶:包括纯牛奶和酸奶。
1、纯牛奶:已注册品牌,纸盒(袋)包装,净含量240ml;包装标识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及GB *****-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的规定;原料符合GB*****及GB*****要求;灭菌方式采用超高温杀菌法;质量标准满足GB *****-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色泽呈乳白色或微黄色。滋味、气味具有乳固有的香味,无异味。组织状态呈均匀一致液体,无凝块、无沉淀、无正常视力可见异物。脂肪/(g/100g)≥3.1,蛋白质/(g/100g)≥2.9,非脂乳固体/(g/100g)≥8.1。酸度/(oT)12~18 oT。污染物限量符合GB 2762的规定。真菌毒素限量符合GB 2761的规定。微生物要求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按GB/T 4789.26规定的方法检验;运输所用车辆应为符合卫生要求的专用冷藏车或保温车,不得与其他产品混装以免交叉污染;到货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的二分之一。
2、酸奶:已注册品牌,发酵乳或风味发酵乳,塑料联杯包装,净含量100g;包装标识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及GB *****-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的规定;原料采用符合GB*****规定的生乳,不使用复原乳。其他原料应符合相应安全标准和/或有关规定。发酵菌种为保加利亚乳杆菌(德氏乳杆菌保加利亚亚种)、嗜热链球菌或其他由国务院行政卫生部门批准使用的菌种;质量标准满足GB *****-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色泽均匀一致,呈乳白色或微黄色。滋味气味具有发酵乳特有的滋味气味。组织状态要求组织细腻均匀,允许有少量乳清析出。脂肪/(g/100g)≥3.1,蛋白质/(g/100g)≥2.9,非脂乳固体/(g/100g)≥8.1。酸度/(oT)≥70.0.。污染物限量符合GB 2762的规定。真菌毒素限量符合GB 2761的规定。
二、配送方式
敬老院名称 | 地址 | 次数 |
法库县四家子中心敬老院 | 法库县四家子乡后满洲屯村 | 每月1次 |
法库县卧牛石中心敬老院 | 法库县卧牛石乡石人堡村 | 每月1次 |
法库县秀水河子中心敬老院 | 法库县秀水河子镇杨家堡村 | 每月1次 |
法库县三面船中心敬老院 | 法库县三面船镇二台子村 | 每月1次 |
法库县生态旅游中心敬老院 | 法库县十间房镇大二道房村 | 每月1次 |
法库县养老院 | 法库县法库镇正阳街4委7组 | 每月1次 |
备注 | 此表仅做参考,具体送货频率和送货时间以最终协商为准。 |
三、其他要求:
(一)投标过程中,生产厂家需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需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提供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手续,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及食品生产许可证。
(二)用户提前2天(至少2天)下达订单,通知供方送货品类、数量、时间和送达地点,供方当天或次日向需方提供订单报价,如出现需要临时供货事件,双方需提前1天协商,确保供方有充足备货时间。
(三)供方须专人、专车送货,并负责卸货,送货车辆为车况、卫生良好的密封车,配备明显车标,送货人员须具备健康证。
(四)货物准时送达用户指定存放位置,供方需随货物提供有效票据凭证,果蔬类提供农残检测报告,经双方当面验收质量、核实数量,并在交接单上共同签字。
(五)采购方对每批次货物进行留样封存,至下批次到货后,对货物进行质量对比,出现饮食安全问题,送当地质检部门检测,如因供方所供货物所致,供方负全责。
(六)如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送货不及时的,存在饮食安全隐患或影响正常秩序,出现1次,退货。采购方提出警告,下达整改通知书,供货商做出书面承诺;出现2次,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货方负责。
(七)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验收
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验收程序: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 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