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2015年龙河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丰都县2015年龙河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县2015年龙河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续建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重庆市水土保持工程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渝发改投【2015】99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法人为丰都县龙孔镇水利工程管理所,招标人为丰都县龙孔镇水利工程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渝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以小流域为单元,因害设防,因地制宜配置坡改梯何小型蓄排引水工程,对10.07hm2坡耕地进行集中规模治理,完善坡面水系,路系等配套,建设蓄水池3口(100m3/口);1.2m生产便道0.30km;0.8m生产便道带沟(0.30m×0.30m)0.38km;沉沙池7口(1.2m3/口);排灌沟渠(0.50m×0.50m)0.45km。
2.2项目总投资:约195万元
2.3招标范围:丰都县2015年龙河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续建工程)施工图纸、图说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4工程地点:龙孔镇大面场村。
2.5计划工期为:90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6年7月22日起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3如有疑问,请在2016年7月27日17时00分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投标人质疑区”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4.4、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6年8月15日10时00分整。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和“重庆市水利水务网诚信专栏(gcxy.cqwater.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都县龙孔镇水利工程管理所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渝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丰都县龙孔镇水利工程管理所 |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金开大道68号4幢10-6 |
联系人: 王老师 | 联系人:李老师 |
电话: 138*****933 | 电话:139*****189 |
传真:/ | 传真:/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县2015年龙河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续建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重庆市水土保持工程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渝发改投【2015】99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法人为丰都县龙孔镇水利工程管理所,招标人为丰都县龙孔镇水利工程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渝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以小流域为单元,因害设防,因地制宜配置坡改梯何小型蓄排引水工程,对10.07hm2坡耕地进行集中规模治理,完善坡面水系,路系等配套,建设蓄水池3口(100m3/口);1.2m生产便道0.30km;0.8m生产便道带沟(0.30m×0.30m)0.38km;沉沙池7口(1.2m3/口);排灌沟渠(0.50m×0.50m)0.45km。
2.2项目总投资:约195万元
2.3招标范围:丰都县2015年龙河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续建工程)施工图纸、图说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4工程地点:龙孔镇大面场村。
2.5计划工期为:90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6年7月22日起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3如有疑问,请在2016年7月27日17时00分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投标人质疑区”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4.4、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6年8月15日10时00分整。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和“重庆市水利水务网诚信专栏(gcxy.cqwater.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都县龙孔镇水利工程管理所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渝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丰都县龙孔镇水利工程管理所 |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金开大道68号4幢10-6 |
联系人: 王老师 | 联系人:李老师 |
电话: 138*****933 | 电话:139*****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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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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