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机关食堂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管委会机关食堂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沈阳市张士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信息

 
管委会机关食堂服务商采购(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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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二次)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实施"管委会机关食堂服务商采购"国内公开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管委会机关食堂服务商采购
2、采购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3、服务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4、采购内容:管委会机关食堂服务商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7、计划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万元
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有餐饮服务或运营或管理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含此经营范围);
2)具有正在履行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运营管理业绩。
三、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
1、时间:2016年7月22日起至7月28日止;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接受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及向其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换)。
2、地点: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3、供应商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营业执照未更换三证合一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4)具有食堂运营管理业绩合同一份。
注: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查看,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存,须清晰,不得缺页。
四、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8月1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五楼开标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邮编:110014
联系人:张汪洋 金萍
电 话:***-********
传 真:***-********
E-mail: ghzbzhb@163.com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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