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方大医院信息化建设服务项目
营口方大医院信息化建设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营口方大医院信息化建设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KFDYY-XXZX-2024-0002
我公司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投标单位根据下列要求做好投标准备工作,并按要求时间及方式提交服务费、投标保证金等,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标内容
按照营口方大医院信息化建设方案,整体规划、服务器统一部署,机房建设继续按冷通道、模块化标准,将营口方大医院数据中心的华为一体化机房扩容四个机柜,增加超融合服务器及安全设备,在各医院之间以专线方式实现网络互通。实现资源复用,数据中心以等保三级标准建设,以总包交钥匙模式交付,项目内容包括机房建设服务(含网络服务)、软件系统建设服务二部分。
机房建设服务中,一体化机房扩容由中标单位根据现有设备情况及标准实施。软件系统建设应根据医院当前业务流程,以满足医疗系统要求及支持未来至少三年医院发展需要为标准。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还需满足其它资格条件:
1.最新年检有效的企业资质(成立时间需五年及以上),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的需求。
2.供应商需按采购方固定模板准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专业资质: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4.如为分公司,需另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
上述资料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三、报名截止时间及招标文件发放方式、联系人
(一)报名截止时间至2024年7月15日(招标文件以WORD及PDF格式两种形式发放,两种形式内容如有差异时以PDF形式为准)。
(二)领取部门:营口方大医院有限公司信息中心,地址:营口市老边区新东路北17号。
(三)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请务必在开标前一天通过公司转账到我医院账户,如不按时缴纳,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四)招标文件资料费伍佰元整(不予退还),请务必在开标前一天通过公司转账到我医院账户,如不按时缴纳,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五)收款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营口方大医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开户银行账号:410*****7009503
联系地址:营口市老边区新东路北17号
联系人:冯宇
联系电话:199*****033
邮编:******
审计监察部监督电话:199*****611(郭女士)
四、谈判时间、谈判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7月26日下午14:00(如时间调整提前另行通知)。
(二)谈判地点:营口方大医院有限公司后勤楼二楼会议室,地址:营口市老边区新东路北17号,届时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按时参加报价谈判。
五、违约责任:标书所有内容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单位提交的所有资料,技术文件等必须符合国家及有行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在招标过程中投标单位必须遵守招标承诺。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招标单位有权没收保证金,列入不再合作供应商:
(一)投标单位在报名后不按时参加招投标。
(二)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退出招标行为。
(三)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或拒绝签署合同。
(四)中标单位中标后以种种理由拖延或拒绝供货。
(五)中标单位发生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六、在招标工作结束后,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一次性返还(电汇无息)或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接到未中标通知后30天内一次性返还(电汇无息)。
七、结算方式:
服务合同:无预付款;无进度款。机房建设服务实施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36个月分期开始按月现汇支付服务费;软件系统建设服务应与机房建设服务同步开展。服务期3年,服务期满后,机房建设服务项下的所有硬件及软件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软件系统建设服务项下所有产品的最终用户应为甲方,并拥有永久使用权。每次付款前,服务方需提供等额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
标签: 信息化建设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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