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人因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建设需要,决定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工程所需设备,现将采购有关事项告知如下(采购编号:SCSJ-D4GS-TZK-C2-2024-021):

1、工程项目概况及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1、工程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国家172重点工程,工程发包人为四川省亭子口灌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省级补助、市县自筹和银行贷款,采购人公司承建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总承包EPC第Ⅰ标施工项目部总干渠第2、3流量段,位于广元市苍溪县、南充市阆中市及仪陇县境内,设计流量分别为73.2m3/s,70.1m3/s,其中隧洞10座,总长35.62km,洞径为7.4m~7.3m的圆形无压隧洞,渡槽7座,其中第二流量段3座,第三流量段4座;观音支渠设计流量1.35 m3/s,其中隧洞9座,总长10.61km,城门洞形,衬砌成型断面1.6m×1.8m,渡槽10座,总长2.9km,倒虹管1座总长0.21km,其余为明渠和暗渠。施工合同总工期59个月。

1.2、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2.1采购范围:预计本项目所需设备预应力张拉机1套,压浆机1台,千斤顶(300T)4个,千斤顶(150T)4个,工具锚4套(配合千斤顶使用),扁锚整体张拉顶(150T及以上)4套及配套零部件。(具体以现场实际需求为准!)

1.2.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天具备交付条件。

1.2.3交货地点: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总承包(EPC)第I标采购人指定地点。

1.2.4技术要求:满足国家现行标准和采购人要求(详见第三章技术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件齐全且在有效期内。

2.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件齐全且在有效期内,必须具有生产企业的授权代理书。

2.3不得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和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人名单”(在采购期间尚未解除的)。

2.4近三年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不得有串通投标(或比选)、骗取中标等(或中选)等处罚,通过“信用中国”(http://zxgk.court.gov.cn)查询。

2.5生产企业与其所授权的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若有同时参加的,以书面报价最低的为有效响应人。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经销商可同时参加。

2.6响应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7供应商为社会具有相关资质的合格供应商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向响应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按以下方式获取比选文件:

凭供应商法人授权书于联系人处获取。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日17:00止。

4、资金来源

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项目自有资金。

5、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址

5.1从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 11日北京时间下午 16 时30分,为接收响应文件的有效时间。逾期,采购人将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2递交/邮寄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元坝镇中土社区同心街12号

5.3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6、竞争性磋商开启时间

北京时间2024年7月12日上午9时30分,采购人组织评审人员在采购人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总承包(EPC)第I标施工项目经理部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现场查验及开启,参与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应按采购人通知的时间(线上或线下)参加采购人组织的答疑和谈判。

7、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元坝镇中土社区同心街12号。

联系人: 晋先生 ;

联系电话: 172*****749

电子邮箱:**********@qq.com。

四川水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 6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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