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馆事业单位用房施工招标公告
展览馆事业单位用房施工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事业单位用房施工项目
(招标编号:TC169K500-1)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事业单位用房施工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社字[2016]790号文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工期要求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事业单位用房施工项目,建设地点为内蒙古展览馆院内。改扩建建筑面积5020平方米,主要包括改造原展厅2250平方米,其中,改造1406.74平方米,拆除新建843.26平方米;现展览馆建筑南侧新接建展厅2770平方米,为一层钢结构建筑。维修展览馆北入口雨棚435.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装修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834万元。
2.2工期要求:
2.2.1该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9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
2.3.1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招标。
3.2投标人需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一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上述投标人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施工能力。
3.3投标人需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办理电子招投标客户端身份锁及电子印章相关事宜。
3.4 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业企业须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投标。
(7)投标人处于破产状态;
(8)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9)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0)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1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6年7月22日至2016年7月28日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五纬路吉美大厦707室)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2016年7月29日至2016年8月4日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五纬路吉美大厦707室)购买招标文件。
5.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8月22日上午10点(北京时间)
7.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6楼
8.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如资料不全,拒绝接受报名。
8.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2授权代表(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8.4提供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相应的安全考核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8.5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证明;
8.6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格式见附件1)。
9.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48号
联 系 人:库裕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五纬路吉美大厦707室(腾飞路内蒙古银行北巷)
联系人:刘君磊
电子邮箱: zzgjnmg@163.com
(本账户只限于存入标书款和中标服务费)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呼和浩特腾飞路支行
开户名称: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行 号: 1051 9106 6285
账 号: 1500 1706 6280 5250 6021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2日
附件1: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的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
1、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
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4、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5、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
6、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而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2016年 月 日
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 别:
年 龄:职 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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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
投标人:(签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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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
加盖单位公章 |
投 标 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标签: 事业单位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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