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0千升红枣酒一期电气工程招标公告
10000千升红枣酒一期电气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格麦迪酒业股份有限公司10000千升红枣酒一期项目已由师发改(工业)发【2016】8号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图木舒克市辖区。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新疆格麦迪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红枣酒加工厂管线敷设、变压器、高压开关柜、低压配电柜、直流电源柜照明箱等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等工程施工。
2.3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新疆格麦迪酒业股份有限公司10000千升红枣酒一期项目电气工程施工。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有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在人员、资金、设备、资信等级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另疆外企业需提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师外企业需提供师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资质登记备案证明。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留存)。以上证件是证明投标人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必要证件,投标人必须提供全部证件,如缺任一证件都将不予报名。
3.2报名时请提交: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以备审查,如不能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除外),可提供上述证件的公证件均视为有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2日至2016年7月26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北京时间,下同),到喀什市克孜都维路晶鑫源小区一单元0051室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分中心开标室(第三师师部原政法楼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新疆格麦迪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第三师图木舒克市
邮编:844000
联系人:何泽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喀什市克孜都维路晶鑫源小区一单元0051室
邮编:844000
联系人:聂亚龙
电话:****-*******
8.监督电话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监察局:****-*******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招标办:****-*******
9.公告日期:2016年7月21日
标签: 红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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