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铁岭市委党校食材供应服务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共铁岭市委党校食材供应服务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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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中共铁岭市委党校食材供应服务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7-02 至 2024-07-08
撰写单位: 辽宁百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撰写人: 梁艺琦
(中共铁岭市委党校食材供应服务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共铁岭市委党校食材供应服务商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中共铁岭市委党校食材供应服务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0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一、商务需求

1.履约期限:一年

2.履约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3.配送要求:16:00以前下发采购需求计划,供应商于次日上午9:00之前送达或按通知时间送达。企业至少自有或服务期内租用1台配送食品使用的专业车辆。

4.付款方式及条件:服务期间,供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分阶段付款。

5.验收标准: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验收程序: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验收报告: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6.热线支持:具有固定支持电话

7.现场支持:( 1 )小时内响应;( 2 )小时内到达

二、服务需求

二、服务范围:供应商负责食材的采购与配送工作。

项目评标规则:以折扣率进行报价,项目工作方案、应急方案参与评分。折扣率计算基础为配送当日货品市场价格。项目工作方案要具体详实,应急方案可操作。

四、市场价格参考采购人指定的当地四个商超同品同质商品平均价格作为最终市场价格依据(四个商超分别为:地利生鲜铁岭新城店、哥伦布超市新区店、大商超市、万家生活广场超市)

五、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除全部退货并进行处罚外,情节严重将取消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遵守并能够满足甲方索证、索票、验收、抽检管理的食品安全需求。

2.合同期内,乙方出现法人、经营资质等变更,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提供复印材料备案。

3.配送过程要求。自备人员和车辆配送,并承担其所有费用,保证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要求供应到位。供应食材送到地点时,甲方有专人负责检斤、验质,双方在一式三联食品配送单上签字确认,验收入库。乙方要安排至少两人送货。送货过程中要遵守安全规定,所送货物需按甲方要求摆放到库房货架,并清理好验货区卫生,送货人员不服从管理人员现场指挥,甲方提出乙方必须更换人员。

4.日常供货时间。不分节假日,周末,只要甲方有供货需要,乙方需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供应。

5.配送价格监管。甲方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市场同期价格比对,对乙方价格进行监管。

6.应急处置。遇有紧急配送任务时,需在1小时之内送到,以使甲方能准时开餐。乙方因疫情、灾情等原因,突发供货困难,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想尽一切办法至少保障甲方五个工作日的短期供货需求。乙方为此应做好工作预案。

7.惩戒措施。不按时配送,未按照约定食材配送,食材以次充好以及价格高于同时期市场零售价的,第一次提出警告,第二次约谈业务经理,第三次处以该货品货款差价的3倍罚款,多次发生同类问题,终止合同并列入下一轮招标黑名单。

(二)配送要求

1.所送产品符合《粮食安全法》、《动物检疫法》、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加工配送场地卫生环境。加工能力、配送能力、人力配备、运输车辆装备、农药残留检测标准等必须满足甲方配送要求。

3.猪肉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确保鲜肉而非冷鲜肉,也并非冷冻肉。

4.需负责生鲜等冷链货品用冷库车配送,冷链商品不得出现缓化及缓化后冷冻现象,投标人的所有食材原材料均应符合食品安全的相关国家卫生标准。

5.能够满足甲方在品种范围内指定品种和指定品牌供货的能力。

6.所有配送产品应做到可溯源。

六、采购品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品种)

青菜类:

茄子,土豆,豆角,豇豆,小白菜,大白菜,圆白菜,韭菜,蒜苗,茼蒿菜,菠菜,油麦菜,香菜,苦苣,冬瓜,南瓜,角瓜,苦瓜,丝瓜,红薯,西红柿,油菜,娃娃菜,山药,生菜,西生菜,黄瓜,有机菜花,西兰花,芹菜,西芹,莴笋,大萝卜,胡萝卜,白萝卜,水果萝卜,大葱,小葱,生姜,大蒜,香菇,口蘑,金针菇,杏鲍菇,鲜蘑,青椒,尖椒,红尖椒,小米椒,杭椒,圆葱,秋葵。

猪肉类:

前腿肉,后腿肉,五花肉,脊骨,排骨,里脊肉,猪蹄,猪肘子,猪耳朵,净肉。

鸡肉类:

鸡胸肉,鸡腿肉,鸡翅中,鸡翅根,琵琶腿,鸡边腿,鸡全腿,鸡脖,鸡爪,鸡头,鸡骨架,鸡胗,鸡心。

牛肉类:

牛肋条,牛里脊,牛子盖,牛腱子,牛腩,牛胸口,牛上脑,牛前腿肉,牛后腿肉。

海鲜类:

鲫鱼,鲢鱼,草鱼,黑鱼,胖头鱼,鱿鱼,鲈鱼,多宝鱼,螃蟹,大虾,河虾,黄蚬子,花蚬子,扇贝,蛏子,生蚝,小龙虾,刀鱼。

蛋类:

鸡蛋,鸭蛋,鹅蛋,鹌鹑蛋。

粮油类:

大米,白面,小米,黑米,香米,小碴子,大碴子,高粱米,红豆,绿豆,黄豆,江米,挂面,馄饨皮,饺子皮,冷面,米线,豆油,色拉油,花生油,玉米油,橄榄油。

水果类:

苹果,西瓜,水蜜桃,油桃,皇冠梨,水晶梨,葡萄,菠萝,圣女果,香蕉,火龙果,猕猴桃,香瓜,哈密瓜,山竹,榴莲,菇娘,樱桃,西柚,牛油果,提子,李子,木瓜,橙子,蓝莓,草莓,杨梅,柚子。

干调类:

生抽,老抽,红烧酱油,蒸鱼豉油,蚝油,鸡精,味精,白糖,陈醋,白醋,米醋,醋精,鸡汁,黄焖鸡酱,酵母,料酒,八角,桂皮,黑胡椒粒,白胡椒粒,黑胡椒粉,白胡椒粉,五香粉,十三香,孜然粒,孜然粉,黑芝麻,白芝麻,去皮芝麻,香叶,宽粉,细粉,水晶粉,龙口粉丝,榨菜丝,芥菜丝,海带丝,裙带菜,紫菜,海带,虾皮,番茄酱,沙拉酱,粗辣椒面,细辣椒面,三合一辣椒面,香油,豆瓣酱,黄豆酱,大酱,麻油,花椒。

七、验收标准

序号

类型

品种

具体要求

1

青菜类

绿叶蔬菜

绿叶蔬菜: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无黄叶、无虫咬、无杂质、无药物残留,自然优美。

2

果实类

西红柿、黄瓜、水果等

有自身特有的光泽、特性,无虫咬、无腐烂、无农药残留,自然优美,大小基本统一,质地适合就餐要求。

3

根类

土豆、地瓜等

无沙土残留,粗细一致,肉质细有韧性。

4

肉类

猪肉

鲜肉,表面光亮、淡红色,有新鲜的自然肉腥味,无注水,无异味,用手触摸有一定的黏度,层面分布均匀,无多余的肥头或肥肉比例过大。(例如净排不含脊骨)

牛肉、羊肉

鲜肉,牛肉、羊肉细腻纹路明显,无注水、泡水现象,无异味,颜色呈自然的淡红亮色。

5

淡水鱼类

淡水活鱼:鱼体、鱼完整,成活率在98%。

6

海鲜类

活体类:无变质、变味,符合各自的自然属性,成活率在99%以上

冰鲜鱼类:重量达标,鱼完整,颜色自然无染色,表面自然光滑有自然黏液存在,鱼红亮,腹部无膨胀。

7

鸡鸭鹅类

鸡肉、鸭肉、鹅肉

整鸡、整鸭:大小一致,无缺损,无疫情。鸡肉、鸭肉、鹅肉:体态丰美,自然属性明显,无腥臭,表面无黏液,无泡水迹象。

8

干调类

有生产日期、厂址、品名、电话、使用期限、生产批号等相关产品标识包装完整,无破损、无变质、无异味,符合使用要求。

9

饮品类

牛奶、饮料

有生产日期、厂址、品名、电话、使用期限、生产批号等相关产品标识包装完整,无破损、无变质、无异味,符合使用要求。

10

粮油

米20斤装、50斤装

优先供应当年货品,要求有生产日期、厂址、品名、电话、使用期限、生产批号等相关产品标识包装完整,无破损、无变质、无异味,无虫卵,符合使用要求。

面20斤装、50斤装

优先供应当年货品,要求有生产日期、厂址、品名、电话、使用期限、生产批号等相关产品标识包装完整,无破损、无变质、无异味,无虫卵,符合使用要求。

油5升装、10斤装

有生产日期、厂址、品名、电话、使用期限、生产批号等相关产品标识包装完整,无破损、无变质、无异味,符合使用要求。

111

蛋类

鲜鸡蛋

呈鲜鸡蛋正常色泽,无异味,蛋壳清洁完整、无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蛋内无黑点及异物,去壳后蛋黄凸起完整并带有任性,蛋白稀稠分明,无可见异物。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2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7月08日 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
(二)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如未携带CA锁等解密设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共铁岭市委党校
地 址: 松花江路17号中共铁岭市委党校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百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铁岭市凡河新区水木华园小区南门B25-6号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铁岭银行红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百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 710*****0011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艺琦
电 话: 024-********

标签: 委党校食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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