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局库尔勒车辆段新建洗罐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铁路局库尔勒车辆段新建洗罐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铁路局库尔勒车辆段新建洗罐站工程施工总价承包 (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16/7/22 发 布 站:自治区
联 系 人:伍波、李刚 联系电话:****-**************
工程地址:库尔勒
建设单位:乌鲁木齐铁路局
招标范围:为新疆铁道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提供的库尔勒车辆段新建洗罐站工程的设计文件的全部内容(图号:库洗罐施(房)1601、1602、1603、1604,库洗罐施(给)1601、1602,库洗罐施(站)1601、库洗罐施(电)1601、库洗罐施(通)1601、库洗罐施(辆)1601)。包括按《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综合概算章节表对应第一章拆迁及征地、第二章路基、第五章轨道、第六章通信、信号及信息、第七章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第八章房屋、第九章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给排水、车辆、站场)、第十一章中营业线施工配合费及安全生产费等内容,不包括洗罐设备、箱变设备及钢轨、道岔、砼枕甲供材料及地方通讯线路迁改。
建筑面积(㎡):0 计划投资(万元):0
类 型:施工
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0 企业注册资本(万元):无要求
报名起始日期:2016-07-27 报名截止日期:2016-07-31 18:00:00
开标时间:
资质要求:
投标人

资质说明:


建造师或总监


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根据乌鲁木齐铁路局《关于下达乌鲁木齐铁路局2016年第二批更新改造投资计划的通知》(乌铁计〔2016〕327号)批准建设,现施工图审查已完成,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路局更新改造资金,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库尔勒车辆段新建洗罐站工程位于乌鲁木齐铁路局库尔勒车辆段院内,包括:增设洗罐线2条,站线铺轨0.8527公里,道岔2组;新建1层洗罐库1321.29平方米,主体排架结构,边跨框架结构;新建1层门式结构检修棚696.23平方米;新建1层框架结构污水处理站327.15平方米;还建1层框架结构洗衣房及卫生间346.89平方米;还建1层钢结构叉车库235.91平方米;配套的通信及信息、电力、洗罐站和污水处理站工艺管道及设备安装、给排水、站场道路等相关工程。
2.2招标范围:为新疆铁道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提供的库尔勒车辆段新建洗罐站工程的设计文件的全部内容(图号:库洗罐施(房)1601、1602、1603、1604,库洗罐施(给)1601、1602,库洗罐施(站)1601、库洗罐施(电)1601、库洗罐施(通)1601、库洗罐施(辆)1601)。包括按《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综合概算章节表对应第一章拆迁及征地、第二章路基、第五章轨道、第六章通信、信号及信息、第七章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第八章房屋、第九章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给排水、车辆、站场)、第十一章中营业线施工配合费及安全生产费等内容,不包括洗罐设备、箱变设备及钢轨、道岔、砼枕甲供材料及地方通讯线路迁改。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划分为1个。
2.4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8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9月20日。日历天:387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安全质量状况稳定, 有良好社会信誉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并具有近三年内承担过铁路营业线施工及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3年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及铁路营业线类似工程管理经验,具有2016年铁路总公司(或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培训合格证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同期承担在建工程的的情况需满足《关于实施〈项目经理履职业绩考核办法〉的通知》的规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及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7日~7月31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8时(北京时间),在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所(地址:乌鲁木齐铁路局23街40栋)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且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及收款收据复印件,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投标。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壹仟元整),可用支票、电汇支付,不论中标与否,售后概不退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00元(贰拾万元整),可用支票、电汇支付,且投标保证金需从各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4.3 质疑截止时间2016年8月3日13:00前,质疑方式为书面传真,2016年8月3日18:00前以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2016年8月3日19:00前投标人书面确认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16年8月19日10:00~10:30报送投标书,地点为: 新疆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以备查验。
5.4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2016 年8月19日10:30,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
6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所
地 址:乌鲁木齐铁路局23街40栋
邮 编:830011
联 系 人:伍波、李刚
电 话:****-**************
传 真:0991-*******
收款单位: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所
开户银行:乌鲁木齐市建设银行铁道支行营业部
行 号:********0735
账 号: 140*****05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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