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屋顶综合利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桂东县屋顶综合利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海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桂东县齐云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桂东县屋顶综合利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内容、要求及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桂东县屋顶综合利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HNRY-CZ-********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采购人的服务要求(按包)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万元)

01

桂东县屋顶综合利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项

*****.00万元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说明: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以下内容):

  (1)强制采购: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优先采购: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配套货物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两型产品。

  ?价格评审优惠: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配套货物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许可证处于有限期;

  3.2 拟任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处于有效期,且未有在建工程;

  3.3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标准,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公章。

  3.4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谈判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2023年12月7日起至2023年12 月 22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在郴州市郴州市亿丰翠城6栋A130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售后一概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6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东政务中心三楼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捌拾万元整(******.00元)。

  2、缴纳时间: 2023年12月25日17时30分前(含),以保证金托管专户到账为准(具体账号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3、交纳方式: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疑问。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桂东县齐云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桂东县

  联系人:温先生

  电话:07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海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亿枫翠城6栋1301

  联系人:范先生

  电话:186*****181(已经其本人同意公开)

  九、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标签: 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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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海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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