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拍摄制作招标公告第1包

视频拍摄制作招标公告第1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视频拍摄制作

二、项目编号:2024-JQWCYP-F3006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视频拍摄制作

制作一个系列五部的信息制品(视频制作总时长约8-9分钟,含文案撰稿、分镜头脚本编写、道具制作、演员、拍摄与制作)

上海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2.项目预算:9.5万元;

3.最高限价:9.5万元;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1:3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成交供应商报价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报价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保密资格单位证书二级或以上。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07月01日至07月08日,每日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二)申领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办公楼)20层。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具备有效期内的保密资格单位证书二级或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 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售价:300.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07月15日14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5日14时30分。

(三)报价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办公楼)20层。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07月15日14时30分。

(二)谈判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办公楼)20层。

八、现场踏勘

不组织。

九、标前答疑会

如有,另行通知。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十一、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某单位

联 系 人:张老师

办公电话:021-********

地 址:上海市

采购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工、陈工

移动电话:135*****816195*****526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办公楼)20层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曾助理

办公电话:0510-********

采购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视频拍摄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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