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认定书平自然资闲认〔2024〕003号
闲置土地认定书平自然资闲认〔2024〕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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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与你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为平国土出*******号,宗地位于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纵二路与进园三路交汇地段,面积为8964.8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合同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22年5月17日之前,竣工日期为2025年5月17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未按照合同约定动工开发建设的情况,我局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平自然资闲通〔2024〕005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企业自身不投入资金建设,属企业自身原因。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2日
联系人:覃宇联系电话:0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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