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重庆测绘院房屋公开招租公告

自然资源部重庆测绘院房屋公开招租公告

为做好我院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公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房屋名称

竞价
编号

拟出租房屋

租赁期限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标的月租底价(元)

租金上浮条款

嘉陵新路5号

1

6单元1-2号

1年

64.74

15


2

7单元1-1号

1年

101.33

15


3

8单元1-1号

1年

64.74

15


4

8单元1-2号

1年

64.74

15


中山三路3号

5

附4号

2-3年

29.96

142


嘉陵新路5号

6

1单元1-2号

2年

54.25

12


桂花园路58号

7

南楼

5年

3108

24

第三年月租单价上涨0.5元,第五年月租单价上涨0.5元

拟出租面积合计


3487.76




二、招租保证金

竞价人每参与一项(1个编号)的房屋公开竞价招租须按标的底价一个月租金缴纳相应保证金。原承租单位可申请用原租赁合同缴纳的租赁保证金冲抵招租保证金。


三、租金支付方式及使用用途

支付方式:押一付三,按季支付(银行转账);

使用用途:从事商贸、住宿服务等符合渝中区政府业态规划和单位管理规定。


四、出租方式及成交原则

1.出租方式: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

2.成交原则:符合公告要求,价高者得。按照《自然资源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成交结果经院党委会研究审议通过后签订《租赁合同》。


五、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承租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等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2.承租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利用房屋从事违法行为;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不得危害治安、消防等管理规定;

3.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

4.根据原租赁合同约定,出租单位对原承租方承租房屋装修费用不予补偿;原承租方和竞得的新承租方双方自行协调解决装修费用,出租单位不承担前述协调未果责任;

5.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或因国家建设、单位扩改建设、社会公益项目和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拆除的,自动解除国有房屋租赁,承租方应及时腾空。租金按实际天数结算,承租方不得提出任何形式赔偿;

6.本次房屋公开竞价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六、竞价资料

1.企业法人:(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复印件;(3)报价函。以上材料需加盖鲜章。

2.自然人:(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2)报价函。以上材料需加盖手印。


七、信息发布方式

本次招租公告在http://www.cqism.cn/发布。


八、招租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截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10:00(北京时间);

2.招租地点:渝北区腾芳大道10号自然资源部重庆测绘院10楼1013会议室;

3.相关要求:各竞租人可在截止时间前到场完成签到并出示保证金交款凭证,也可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将竞价材料(密封)投递到我院,若未完成的视为放弃竞租资格。


九、保证金缴纳

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开户名称:自然资源部重庆测绘院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两路口支行

开户账号:310*****090********


十、联系方式

出租方:自然资源部重庆测绘院

联系人:潘力维

联系方式:023-********

附件:

报价函

房屋名称

竞价
编号

拟出租房屋

租赁期限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承租单价(元/平方米)

嘉陵新路5号

1

6单元1-2号


64.74


2

7单元1-1号


101.33


3

8单元1-1号


64.74


4

8单元1-2号


64.74


中山三路3号

5

附4号


29.96


嘉陵新路5号

6

1单元1-2号


54.25


桂花园路58号

7

南楼


3108


拟出租面积合计


3487.76


自然资源部重庆测绘院

2024年7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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