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东新开河流域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东新开河流域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KGSG-ZB-********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东新开河流域项目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6]7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取中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东新开河流域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以防洪、水生态维护及水生态治理工程为主。东新开河是伊通河中游东侧的一级支流,流域面积79.9平方公里,包括金钱沟、苇子沟、西朝阳沟、西稗子沟、大稗子沟、小稗子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东新开河河道治理工程(河道工程、堤防工程、建筑物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供电设施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设备及安装工程、辅助工程)、东新开河流域水生态维护工程(绿化工程、便民服务设施、绿化构筑物、景观设施、铺装工程、土方工程、给排水/强电/弱电、水环境修复工程、设施系统)、东新开河流域水生态治理工程(水质处理、水质循环、河道清淤、橡胶坝、河口湿地工程、临河农村水污染治理工程、垃圾治理工程)、东新开河流域水生态治理污水截流工程[污水截污(净月甘大山-伊通河入河口)、末端污水截污(东新开河与龙泉铁路交汇处南侧-伊通河东岸污水提升泵站)]、东新开河流域水生态治理新建污水处理厂工程(近期日处理能力5万m?/d,578L/s)。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和工程施工总承包:包括测量、物探、勘察、初步设计、水利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按建设单位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和工程交付。具体施工内容为堤防、护岸、排涝站、涵洞(闸)、拦河钢坝(闸)、污水截污管线、新建污水处理厂、水生植被恢复、水质处理、水质循环、河道清淤、河口湿地、铺装、绿化、便民服务设施。

2.4 建设地点:净月甘大山至入伊通河口(东新开河流域)。新建污水处理厂地点西至东新开河干流,东到洋浦大街,北到龙北联络段铁路,南至龙北联络段铁路向南350米

2.5 勘察设计周期、施工工期:勘察设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合格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东新开河河道治理工程、东新开河流域水生态治理工程、东新开河流域水生态治理污水截流工程、东新开河流域水生态治理新建污水处理厂工程计划工期为 2016年 91 日至2017 年12 31日。东新开河流域水生态维护工程计划工期为 2016年 9 1 日至2018 年12 31日。

2.6 质量标准:(1)勘察设计要求符合规划、功能及相关规范标准;(2)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勘察设计单位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道路、排水)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设计甲级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施工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资质符合建设部、省、市相关要求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企业信誉良好,有多年施工经验,且具备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和施工的能力。

3.2 勘察、设计负责人资格: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市政行业勘察工作经验8年及以上,近三年担任过类似工程的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2人,具有10年以上设计管理经验,近5年内主持过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的设计工作,其中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资格:投标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2人,近三年担任过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其中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2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其中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投标被否决处理。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 业绩要求:勘察设计单位近三年(2013年-2015年)有一项(含一项)以上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施工单位近三年(2013年-2015年)内完成过类似市政基础设施业绩一项(含一项)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5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

3.6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外埠企业须按吉建管[2016]1号文件及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入籍备案,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人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申请人可于2016年 7月 22 日至2016年7 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30时至16时,持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勘察、设计及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协议书、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设计负责人职称证、勘察负责人注册证、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及“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复印件到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报名,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的行为。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16年8 月11日9:30分整;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或未能按时抵达指定开标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长发小贷办公楼4楼

联系人:王东 联系电话:158*****09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计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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