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粮食经营者特定情况库存量标准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粮食经营者特定情况库存量标准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粮食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保障特定情况下的社会粮食库存量,提高粮食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天津市粮食企业最低最高库存量核定办法》进行了修订,起草了《天津市粮食经营者特定情况库存量标准实施办法》,现就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slshwzjzhtkc@tj.gov.cn)或电话、传真(022-********)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
附件:1.天津市粮食经营者特定情况库存量标准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关于《天津市粮食经营者特定情况库存量标准实施办法》的修订说明
2024年7月1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