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办事处:南托街道环卫、市政、园林维护外包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办事处:南托街道环卫、市政、园林维护外包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1.项目名称:南托街道环卫、市政、园林维护外包项目

2.预算金额:********.88元(三年)

3.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签三年。

4.服务内容及范围:本项目为南托街道环卫、市政、园林维护外包项目。主要包括道路保洁、立面保洁、垃圾站、厕所维护保洁、绿化维护(河滩保洁)、市政维护和垃圾清运等工作。

5.费用组成清单: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1

环卫保洁

*******.27

2

垃圾站厕所维护保洁

******.65

3

绿化维护

******.18

4

立面保洁

*****.48

5

垃圾清运

*******.29

6

市政维护

******.29

7

合计

*******.16

8

间接费(包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其他费用)

******.80

9

年费用合计

*******.96

10

三年费用总计

********.88

二、相关标准

1.服务标准:整体要求符合《南托街道环卫、市政、园林维护外包项目(试行)》的考核标准要求。

2.服务内容

2.1 平面保洁(含车行道面积******㎡、人行道面积*****㎡、垃圾桶232个,路长*****.9m)

(1)安置区

主要包括303市场、南塘安置区、南托冰箱厂家属区、证券公司安置区、老政府家属安置区、南托安置区(彭家井安置区、商贸安置区)、大托粮站、牛角塘市场

安置区保洁频次:车行道每天冲洗一次、清扫一次,保洁2次,降尘4天1次;人行道每天清扫1次、保洁按2天3次,每天均1.5次计取,每天垃圾桶清洁维护1次。(包含安置区的堆物清理)

(2)村道

主要包括以下村道:

道路名称

起点

止点

滨洲支路1

湘江南路

东窑港

滨洲支路2

滨洲支路3

湘江南路

滨洲支路3

圭白路

三兴村黄家坪组道路1

滨洲支路5

圭白路

东窑港

滨洲支路6

圭白路

东窑港

滨洲支路7

圭白路

滨洲支路15/滨洲支路9

滨洲支路8

圭白路

滨洲支路15/滨洲支路9/滨洲支路7

滨洲支路9

滨洲支路7

滨洲支路8

滨洲支路10

滨洲支路11

滨洲支路8

滨洲支路11

圭白路

滨洲支路8

滨洲支路12

滨洲支路8

滨洲支路8

滨洲支路13

滨洲支路14

滨洲支路14

滨洲支路14

滨洲支路13

滨洲支路15

滨洲支路15

圭白路

滨洲支路24/G107国道

滨洲支路16

滨洲支路8

滨洲支路15

滨洲支路17

滨洲支路15

滨洲支路15

滨洲支路18

圭白路

滨洲支路19

滨洲支路19

圭白路

滨洲支路15

滨洲支路20

滨洲支路19

往东北方向76.460米/往东方向63.969米

滨洲支路21

滨洲支路15

往北方向80.799米

滨洲支路22

滨洲支路15

滨洲支路15/滨洲支路26

滨洲支路23

圭白路

滨洲支路15

滨洲支路24

圭白路

滨洲支路27

滨洲支路25

滨洲支路24

湘江南路

滨洲支路26

滨洲支路24

滨洲支路15

滨洲支路27

湘江南路

滨洲支路15/滨洲支路

滨洲支路28

滨洲支路26

滨洲支路27

滨洲支路29

滨洲支路27

往北方向63.105米

滨洲支路30

滨洲支路27

往西北方向49.051米/往东北方向49.875米

滨洲支路31

滨洲支路24

往东方向97.202米

滨洲支路32

滨洲支路27

滨洲支路33

滨洲支路33

滨洲支路32

G107国道

滨洲支路34

滨洲支路33

滨洲支路33/G107国道

滨洲支路35

滨洲支路34

G107国道

滨洲支路36

滨洲支路35

滨洲支路35

牛角塘支路1

G107国道

往东北方向394.712米

牛角塘支路2

G107国道

西湖路

沿江支路1

滨洲支路27

湘江南路

沿江支路2

滨洲支路27

沿江支路6

沿江支路3

滨洲支路33

G107国道/沿江支路9

沿江支路4

沿江支路3

G107国道

沿江支路5

沿江支路3

沿江支路3

沿江支路6

湘江南路

南托港

沿江支路7

沿江支路6

湘江南路/沿江支路9

沿江支路8

沿江支路6

沿江支路9

沿江支路9

湘江南路

沿江支路11/G107国道

沿江支路10

沿江支路9

湘江南路/沿江支路11

沿江支路11

沿江支路9

融城路

沿江支路12

沿江支路11

往东南方向233.234米/往西南方向197.687米

沿江支路13

湘江南路

沿江支路15/沿江支路14

沿江支路14

融城路

G107国道/沿江支路13

沿江支路15

湘江南路

G107国道

沿江支路16

湘江南路

沿江支路13

沿江支路17

湘江南路

沿江支路13

沿江支路18

湘江南路

湘江南路

沿江支路19

湘江南路

沿江支路18

沿江支路20

湘江南路

沿江支路15

沿江支路21

G107国道

往西方向203.618米

沿江支路22

G107国道

沿江支路9

兴马洲支路1

兴马洲支路2

兴马洲支路2

兴马洲支路2

兴马洲支路7

兴马洲支路1

兴马洲支路3

兴马洲支路2

兴马洲支路2

兴马洲支路4

兴马洲支路2

兴马洲支路2

兴马洲支路5

兴马洲支路2

兴马洲支路2

兴马洲支路6

兴马洲支路2

兴马洲支路2

兴马洲支路7

兴马洲支路2

兴马洲支路2

兴马洲支路8

兴马洲支路2

兴马洲支路2

兴马洲支路9

兴马洲支路2

往西南方向359.837米

兴马洲码头东

湘江南路

湘江南路

严家桥道路1

南托港绿化15

往东南方向309.756米

文家垄道路1

伊莱克斯大道

往东方向36.559米

107国道西侧道路3

G107国道

湖南东升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107国道东侧道路1

诚信路

漂亮宝贝幼儿园

107国道东侧道路2

漂亮宝贝幼儿园

交警大队暮云中队

107国道东侧道路3

G107国道

往东方向95.026米

107国道支路1

G107国道

往西北方向166.524米

107国道支路2

G107国道

往西北方向248.303米

107国道支路3

G107国道

往西北方向203.172米

107国道支路4

G107国道

陈家祠堂

107国道支路5

G107国道

鑫天·山城明珠东南角

107国道支路6

G107国道

湖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北

市场路新增道路1

市场路

诚信路

北环路支路

北环路

公墓山

三兴村黄家坪组道路1

滨洲支路3

滨洲支路3

三兴村黄家坪组道路2

圭白路

往北方向73.803米

三兴村黄家坪组道路3

圭白路

往南方向20.626米

三兴村付家山组道路1

圭白路

往北方向118.202米

三兴村付家山组道路2

圭白路

往北方向43.090米

三兴村付家山组道路3

圭白路

往北方向30.115米

蒋家山道路1

圭白路

往北方向102.442米

冰箱厂路

G107国道

冰箱厂家属区

牛冻路(055县道)

107国道

055县道

樟木塘村组道路

G107国道

G107国道

农村道路维护标准:维护标准车行道每天清扫一次,每天保洁一次(机扫进入不了的路段人工清扫不另外计费)

(3)停车场

主要包括沿江停车场、三兴村停车场1、三兴村停车场2、三兴村停车场3(文中三兴村即滨洲新村三兴片)

2.2 厕所、垃圾站

主要包括南塘安置区站厕合一1座(具体地址南塘安置区篮球场旁)、南托安置区(彭家井安置区、商贸安置区)站厕合一1座(具体地址南托路与东环路交界处东南角)

2.3 绿化维护

主要包括沿江党建公园、三兴村党建公园、长沙市融城理工中等职业学校新增绿化、北环路新增绿化、107国道支路绿化、漂亮宝贝幼儿园新增绿化、融城路绿化、牛角塘党建公园、南塘安置区、南托冰箱厂家属区、证券公司安置区、老政府家属安置区、南托安置区(彭家井安置区、商贸安置区)、东窑港绿化、南托港绿化。(文中三兴村即滨洲新村三兴片)

工作内容:维护范围内所有绿化植物的养护管理,园林小品、园路、雕塑景石及护栏、围栏、休闲坐凳、张拉膜等设施的维护管理、维护范围内所有行道树的养护管理。对绿地、时令花卉、行道树进行除草、浇水、施肥、修剪、治虫、补栽补种、死掉植物更换等维护及满足各级部门单位考核要求。(含绿化区域保洁)

2.4 立面保洁

主要包括303市场、南塘安置区、南托冰箱厂家属区、证券公司安置区、牛冻路(055县道)、老政府家属安置区、南托安置区(彭家井安置区、商贸安置区)、大托粮站、牛角塘市场。

工作内容:道路两侧及承包范围内的围墙、门面、公益广告牌、庭院灯、路名牌、旗杆、休息椅、配电箱、电线杆、路灯杆、岗亭、交通指示牌、电子眼、人行道防护柱、自行车行人指示牌、交通防护栏、交接箱、电话亭、报刊亭、公交车站牌等牛皮癣清除和清洁维护及满足各级部门单位考核要求。

2.5 垃圾清运

工作内容及范围:

①所有道路及安置小区、农村、农贸市场和没有压缩站的小区(包括南托岭安置区、证券公司安置区、南塘安置区、中意冰箱厂、大托粮站、昆仑和府、三城花苑、芙蓉悦府、大地培训学校、辅仁培训学校、圆梦培训学校、启迪复读学校、新兴科技产业园、美术中专、经开区、电子产业园、凯富大厦、华中医科中专、蓝天中专、潇湘中专、北环中路、东环二路、东环一路、数谷产业园、数谷生活区、荣军医院、暮云安置区、钱隆公馆、南城雅苑、明德启南中学、北塘小学、假肢厂、被服厂、友邦花卉市场、诚信路、四建公司、湘雅康复医院、快乐购、融城理工技工学校、长安4s店、黎塘小学、传承美育学校、明洲康复医院、融城路及在建未移交物业小区)各类垃圾的收集,从南托中转站集中中转压缩,运输至长沙市第一垃圾中转站;

②有压缩站的生活小区的垃圾直接在本小区压缩站压缩运输至长沙市第一垃圾中转站,包括的小区有:比华利山小区、南郡明珠小区、303核工业大队宿舍小区、南郡雅园小区、水电八局南托基地家属住宅区、鑫天·山城明珠、南湖雅苑、领秀金都、山水南雅小区、腾泰佳园小区、金谷豪庭小区、融城小区、佛奥小区、气象佳园、凯富嘉园小区、凯富漫城小区、德泽苑、南方鑫城、南壹号小区、测绘院、安德门业、玉潭中学、北大青鸟、特教中专、城南一中、南贰号小区、和泓融城府、南托七水厂、科技职院、中国电信等。

③垃圾站、垃圾压缩站等垃圾临时收集处的垃圾必须每天及时清运,垃圾滞留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④按照国家对生活垃圾的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对垃圾进行干湿分离处理和运输。根据街道实际情况,配置运输车辆及设备,对湿垃圾的运输需要采用新能源密封式垃圾车(运输车辆及其他配套设备需符合相关部门要求)。

2.6 市政维护

主要包括303市场、南塘安置区、南托冰箱厂家属区、证券公司安置区、牛冻路(055县道)、老政府家属安置区、南托安置区(彭家井安置区、商贸安置区)、大托粮站、牛角塘市场。

工作内容:

道路及人行道维护工程:

①水泥混凝土路面:翻挖路面及基层,修缮路面及基层,接缝处理,井周边处理,标线维修恢复,弃渣外运,道路设施巡查;

②沥青混凝土路面:翻挖路面及基层,铣刨罩面,修缮路面及基层,井周边处理,标线维修恢复,弃渣外运,道路设施巡查;

③人行道:翻挖块料面层及基层,修复人行道,弃渣外运,道路设施巡查;

④侧石、平石:翻挖侧石、平石及基础,修复侧石、平石,弃渣外运;

⑤满足各级部门单位考核要求;

排水清疏维护:清疏检查井、进水井(清捞井内淤泥和杂物、洗刷井壁、调换检查井及进水口盖座,修理检查井及进水口,污泥、弃渣外运),更换、维护破损井盖等,满足各级部门单位考核要求。

排水清疏养护工程,包括大托粮站、南托中意冰箱厂、证券公司安置区、南托安置区、南塘安置区:

①清疏检查井、进水井:清捞井内淤泥和杂物,洗刷井壁,调换检查井及进水口盖座,修理检查井及进水口、污泥、渣土外运;

②雨水管道(包含雨污合流管道):有害气体检测,通风,管道疏通,清捞管井内淤泥和杂物,管道局部翻修,污泥,弃渣外运;

③污水管道:有害气体检测,通风,管道疏通,清捞管井内淤泥和杂物,管道局部翻修,污泥,弃渣外运;

④排水设施日常巡查及暴雨处理费;汽车巡查,单车巡查,下雨突击巡查,检查污水冒溢,雨水口积水,井环盖缺损,管道塌陷,违章占压排放,资料整理,暴雨期间处理路面水浸点等;

⑤排水管道功能状况检查费:检查管道渠沉积、结垢、障碍物、树根、积水、封堵、浮渣等;

⑥排水管道功能状况检查费:检查管道渠破裂、变形、错位、脱节、渗漏、腐蚀、胶圈脱落、支管暗接、异物侵入等。

三、技术规格

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时间:三年

地点:南托街道

五、服务标准

南托街道环卫、市政、园林维护外包项目(试行)

为加强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环卫、市政、园林维护外包项目运行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相关规定落实到位,促进我街道城市环境维护水平不断提升,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机构

成立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环卫、市政、园林维护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管理考核工作。

组长:南托街道办事处城管分管领导

副组长:南托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设城市管理办公室

成员由南托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办公室、城管南托中队、各村(社区)相关负责人组成。

二、考核对象

本项目的中标人(承包公司)

三、考核时间

合同签订后至三年服务期满止

四、考核内容

全面考核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环卫、市政、园林维护承包单位的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配备使用情况,按合同规定及技术标准执行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市政维护、垃圾清运、河滩保洁作业情况,作业工人保险购买情况,公司内部培训、宣传、档案、应急预案等制度执行情况,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代表中标人每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报告作业服务实施情况。

五、考核原则

(一)职能部门高位监管原则。区财政局等职能部门对项目运行过程及业主监管情况监督审查,城管委考评办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评;

(二)行业部门指导监督原则。环卫、园林等行政主管部门对承包公司进行技术指导、监督;

(三)业主单位全面负责原则。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办事处对承包公司全面加强管理考核,并接受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监管意见,不断完善对公司监管,确保维护效果。

六、考核依据

1、《南托街道环卫、市政、园林维护外包项目考评办法(试行)》、承包合同及相关附件。

2、长沙市、天心区等城管部门对街道的考核成绩直接与采购人对中标人的绩效考核成绩挂钩。

七、考核方式

1、由南托街道对承包公司履约情况和组织作业情况进行日常督查,依据考核标准进行评分和扣分,并处以违约金。

2、成绩评定

用于对承包公司的考核,实行日督查、月考评的制度。

鉴于环卫日常管理的特殊性,街道每月对承包公司进行考核评分。

(1)月度考核评分在75分以下(含75分)为“不合格”;

(2)月度考核评分在75分以上85分以下(含85分)为“合格”;

(3)月度考核评分在85分以上95分以下(含95分)为“良好”;

(4)月度考核评分在95分以上为“优秀”。

八、考核结果运用

(1)承包公司经考评办年度综合评定为“不合格”的,业主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承包公司连续三次月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业主要求承包公司在第四个月整改达到“良好”,未达到“良好”的,有权解除合同。

六、验收标准

1.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进行月度分次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按照规定组织有关单位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范围和长沙地区的物价水平自行测算,要求按单年总报价并列出详细的单年分项预算表,耗材的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内。

2.管理用房: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3.为提高服务效率,保证服务质量,需要投标人具备一定的信息化服务能力,实现对项目现场作业人员、车辆等的监督管理。

4.服务费实行综合计价,由管理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等构成。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服务范围和区域自行测算,并列明所有明细项目的费用组成。委托管理合同中的服务费用以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出的为准。中标人应充分考虑如突发事件等(除处理合同服务范围外应急突发环卫事项)产生的不可预见费用,采购人不另行追补。中标人对本次履约实施的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5.采购人每月定期对环卫保洁、绿化维护、市政维护、垃圾清运、河滩保洁等服务进行考核,如未达到招标文件和合同协议中要求的服务质量、标准的,又限期不做更正的,采购人按合同要求酌情扣除相应部分服务费用、直至终止委托管理服务合同。如中标人当年度月考核累计三次不合格,采购人可认定中标人为不合格履约单位,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对中标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还应向采购人支付当年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市政维护、垃圾清运、河滩保洁等服务费总额的5%的违约金。

6.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7.采购人对承包公司组建的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市政维护、垃圾清运、河滩保洁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承包公司必须履行环卫保洁、绿化维护、市政维护服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服务,接受采购人对履约实施服务费用收支及财务报表情况的查询。

8.承包公司对本项目提出的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市政维护、垃圾清运、河滩保洁等管理方案、组织架构、人员录用、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施前必须经采购人审核批准,且项目负责人的任命须经过采购人审查同意后才能确定。采购人对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

9.承包公司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持有所从事岗位的上岗资格证,并保持人员稳定。承包公司各类管理人员按岗位着装要求统一,言行规范,要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

10.当出现自然灾害、火灾、外部冲击等突发事件,承包公司必须协助采购人、保卫部门处理突发事件。对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承包公司的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11.承包公司因维护等事项需要采购人配合时,应事先与采购人取得联系沟通,采购人应提供方便和配合,如事先不与采购人取得联系沟通造成设施设备损害时,承包公司应承担赔偿及相关责任。

12.投标人在报价时,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长沙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中标人必须按劳动部门规定的要求为在本环卫项目服务的所有工作人员全额购买各项社会保险及意外伤害险,其他保险由中标人视各工种情况予以购买。

13.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办事处)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无偿配合采购人完成其它临时性工作,且所有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的安全责任及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的安全及风险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14.中标人应加强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法规。禁止向有关企业和媒体提供或泄露采购人(业主单位)的有关信息资料,否则,追究泄密的相关法律责任。

15.投标人应本着支持、诚信的态度,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按照招标文件和实际管理过程中的要求全方位服务本项目的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市政维护、垃圾清运、河滩保洁管理,不以任何理由拒绝招标文件所列工作之外的其他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市政维护、垃圾清运、河滩保洁管理工作和采购人临时性安排的工作。

16.项目启动前中标人须做好提前进场准备,安排相关技术人员全面掌握各系统的状况,进行各系统的移交和接管,同时安排工作人员驻场进行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市政维护、垃圾清运、河滩保洁等实施内容。

17.承包单位要建立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管理制度,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市政维护、垃圾清运等登记制度。

18.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代表中标人每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报告作业服务实施情况。

19.中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的考核,考核按照月检查评分形式进行,评分细则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由甲方制定,作为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市政维护、垃圾清运、河滩保洁委托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20.长沙市、天心区等城管部门对街道的绩效考核成绩直接与采购人对中标人的绩效考核成绩挂钩。

21.及时处理天心区南托街道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维护及园林类的数字化案件处置、服务范围内的环卫类应急、迎检等突发工作,全面配合街道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按中标金额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22.由承包公司负责对使用的包括车辆、机械、垃圾箱等街道资产进行维护、保养。使用期间产生的油耗、维修、安全事故责任由承包公司负责;合同结束后按资产移交时标准交还。

23.本项目按照正常委托期限到期后合同自然终止。承包公司须向采购人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环卫保洁及绿化维护、市政维护、垃圾清运、河滩保洁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采购人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采购人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垃圾箱、车辆、设备等原属街道资产明细附清单)

24.付款方式

(1)付款人: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办事处

(2)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每月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未达到标准则按本项目考核细则进行扣分、扣款);每月付款额=每年中标总价款÷12个月-每月扣款额。

2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6.中标人如若发现有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标签: 政、园林维护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