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东区光华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平顶山市卫东区光华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新理念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卫东区光华学校委托,就平顶山市卫东区光华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取供应商,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1.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卫东区光华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2 项目地点:平顶山市

1.3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28万元,已落实。

1.4 服务内容:保安、保洁、宿舍管理和水、电设施的管理与维护。

1.5 服务期限:1年。

1.6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在响应采购时,需要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须提供发布公告后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若有不良记录,则取消磋商资格(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4.采用资格后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磋商文件获取

3.1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7 月2 日至2024年7 月8 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30至17∶30。

3.2 磋商文件获取地点:平顶山市湛河区建设路与姚中路交叉口东南方向81米(湛河治理工作指挥部)西侧20米办公室。

3.3方式:现场购买;潜在供应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份。

3.4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7 月12 日9 时30 分;

4.2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平顶山市湛河区建设路与姚中路交叉口东南方向81米(湛河治理工作指挥部)西侧20米办公室。

4.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平顶山市卫东区光华学校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光华路1号院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152*****810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新理念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建设路与姚中路交叉口东南方向81米(湛河治理工作指挥部)西侧20米

联系人:姬先生

电话:0375-******* 189*****700

2024年 7 月 1 日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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