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建设电子档案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建设电子档案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建设电子档案系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z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新财磋商采购-2024-30 | |||||||||||
2、项目名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建设电子档案系统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78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采购内容:主要包括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视频光盘打印刻录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对接等,采购及验收、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5.2 交货(安装调试)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交付使用; 5.3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5.4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5.5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 分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包;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安装调试)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2小时;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供应商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2小时内进行现场查询,若现场查询结果与响应文件所附查询结果不一致时,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3、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书面声明。 3.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7月02日 至 2024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zggzy.cn/)” | |||||||||||
3.方式:(1)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的通知》、《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采购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7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PC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 ” 相关内容(如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2.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地址:新郑市中兴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四楼 | |||||||||||
联系人:孙女士 | |||||||||||
联系方式:037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锦和润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鼎盛时代B座1308室 | |||||||||||
联系人:渠萍萍 | |||||||||||
联系方式:0371-********、199*****23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渠萍萍 | |||||||||||
联系方式:0371-********、199*****239 |
标签: 开发建设电子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河南锦和润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河南
河南
河南
河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