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志丹县陶瓷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志丹县陶瓷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已由志丹县经济发展局以志经项[2016]5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志丹县陶瓷园区和精细化工园区征地拆迁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投资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志丹县陶瓷园区和精细化工园区征地拆迁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榆林新世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志丹县双河镇麻子沟行政村

2.2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排水箱涵及土方整平。其中排水箱涵为1.8m×1.2m钢筋混凝土箱涵,三条箱涵长约700米;土方回填93万方。
   2.3计划工期:180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设计图纸全部施工内容
   2.5项目估算价:总投资2671.76万元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四个施工标段、两个监理标段,其中监理标段划分:第一标段为施工一、二标段;第二标段为施工三、四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施工企业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本次监理企业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具备国家或省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每个投标企业法人单位只允许一名项目总监参加,且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名。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6年7月22日至2016年7月28日,每日上午 9 时30分至 12 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休息),在延安市宝塔区七里铺金鑫大厦D15室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开户许可证、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建造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总监执业资格证书、3名监理工程师证等)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肆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日17时00分,地点为延安市宝塔区七里铺金鑫大厦D15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榆林新世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宝塔区七里铺金鑫大厦D15室
  邮 编:716000
  联系人:袁海琴
  电 话:130*****558/****-*******
  电子邮件:********3@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南桥支行
  帐 号:****************4355

2016年 7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陶瓷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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