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人民政府大营街道办事处关于2024年—2025年五华垃圾焚烧发电厂进厂道路富民段道路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的购买服务计划

富民县人民政府大营街道办事处关于2024年—2025年五华垃圾焚烧发电厂进厂道路富民段道路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的购买服务计划

富民县人民政府大营街道办事处关于2024年—2025年五华垃圾焚烧发电厂进厂道路(富民段)道路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的购买服务计划


一、项目名称

2024年—2025年五华垃圾焚烧发电厂进厂道路(富民段)道路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二、购买主体

富民县人民政府大营街道办事处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机关单位

四、主要内容

本次采购涉及2024年—2025年(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的五华垃圾焚烧发电厂进厂道路(富民段)道路保洁服务,对老煤山大桥至五华垃圾处理厂路段进行日常清扫工作,具体磋商申请人依照采购人要求对相关区域进行保洁服务。

五、项目资金

项目资金:******.00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承接标准

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要求

七、目标要求

满足相关保洁服务质量验收标准,符合购买主体需求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合同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公示期为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71—********


富民县人民政府大营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1日


标签: 道路保洁服务 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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