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楼工程招标公告

拆迁安置楼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泉施招[2006]第193号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人民政府委托,对河市镇地质灾害拆迁安置楼工程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建设地点:河市镇;
工程概况:总投资约100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
质 量:合格;
工 期:100日历天;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叁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资质等级。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汇入的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人以下指定账户;
帐户名称:泉州市河市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河市信用社;账号:****************011983。
4、投标保证金应于2007年03月21日17:30时前汇到指定账户,凭证上应注明招标编号或投标工程名称并要求银行录入电脑。
三、本次招标工程实行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办法,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包括资格后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电子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资格后审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施工图纸每套 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获取资格后审文件及招标文件时间:2007年03月01日至 2007 年03月07日(不含双休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地点:泉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五、本工程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位置简图自行踏勘项目现场;若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于2007年03月08日11:00时前通过电子邮件(ping*******@126.com)或书面形式传递给招标人,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或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项目编号,但不得署名。
六、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将密封的投标文件于2007年03月22日8:30时至9:00时止送达泉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给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开标时间:2007年03月22日9:00时;
开标地点:泉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八、有关本项目招标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河市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纪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郭 联系电话:05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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