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闽宁第二水厂改造工程一体化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永宁县闽宁第二水厂改造工程一体化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永宁县闽宁第二水厂改造工程(一体化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闽宁第二水厂改造工程(一体化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已由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永宁县闽宁第二水厂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永审服(批)发〔2024〕1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永宁县丰源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部分为永宁县丰源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筹措资金,剩余部分由东西协作资金和闽宁产业园发展建设资金筹措,招标人为永宁县丰源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一)主要设备:离心泵5套、反冲洗系统1套、潜水搅拌机2 台、进水系统1套、 一体化净水系统1套、潜水排污泵7套、PAC加药装置1套、PAM加药装置1套、消毒装置及相关设备等。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闽宁镇,京青线以东、宁夏瀛海天琛建材有限公司以北、西线供水以西。
2.3建设工期:9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5招标内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设备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备供货及施工安装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01日8时00分至2024年07月0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2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宁县丰源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永宁县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派胜云天商务大厦22楼
联 系 人:白镇源 联 系 人:海正国
电 话:155*****009 电 话:183*****542
2024年07月01日
640*****240628*****1001]永宁县闽宁第二水厂改造工程(一体化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NXZF">[A640*****240628*****1001]永宁县闽宁第二水厂改造工程(一体化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NX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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