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陶瓷
建筑陶瓷
招标编号:2024WZGK157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庆油田物资公司建筑材料分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建筑陶瓷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
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前3名的为中标人。有效投标人数量等于预选中标人数量时,采取末位淘汰制,中标人数量为有效投标人数量减1。当中标人数为3人时,则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工作量为项目估算金额的45%,排名第二的中标人工作量为项目估算金额的30%,排名第三的中标人工作量为项目估算金额的25%。当中标人数为2人时,则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工作量为项目估算金额的57.5%,排名第二的中标人工作量为项目估算金额的42.5%。
2.2 中标结果有效期: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2026年06月30日。
2.3 交货日期:按照用户要求。
2.4 交货地点:按照用户要求。
2.5 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商。
2.6 技术要求: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本次招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唯一授权代理商;
1.1.投标人如为招标货物制造商:
1.1.1.投标人应为招标货物的制造商,且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1.1.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瓷质*砖”(或“陶瓷*砖”或“陶瓷制品”或“釉面砖”或“墙地砖”或“建筑陶瓷”)的“生产”(或“制造”或“加工”),认证范围中产品名称可有前缀或后缀。【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证书的颁证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投标文件中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开标当日在www.cnca.gov.cn上查询结果应均为有效】;
注:*代表0-多个字符,应为用来修饰、限定、说明名词或代词的品质与特征的定语。
1.1.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瓷质砖CCC认证证书(纸质认证证书或电子认证证书);且认证证书上认证委托人名称、产品生产者(制造商)名称及生产企业名称均应与投标人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一致。(投标文件中提供纸质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认证证书或电子认证证书截图或电子认证证书打印版等,评标委员会评标现场登录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进行审核。)
1.1.4.投标人必须提供2022年至开标前(不含开标之日)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抛光砖任意规格型号和抛釉砖任意规格型号和内墙砖任意规格型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共计三份),检验(检测)报告内容必须体现表面平整度、吸水率、内照射指数、外照射指数指标,
其中:
抛光砖须同时满足两项检验标准,分别为“GB/T 4100-2015 陶瓷砖”标准的附录G和“GB 6566-2010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标准;
抛釉砖须同时满足两项检验标准,分别为“GB/T 4100-2015 陶瓷砖”标准的附录G和“GB 6566-2010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标准;
内墙砖须同时满足两项检验标准,分别为“GB/T 4100-2015 陶瓷砖”标准的附录L和“GB 6566-2010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标准;
投标人名称、报告的委托单位名称、报告的生产/制造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提供有效的报告原件扫描件为准)。
1.2.投标人如为招标货物代理商的:
1.2.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1.2.2.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并具有有效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证书,且不接受转委授权。(投标文件中提供代理证书原件扫描件)
1.2.3.投标人必须提供所代理的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瓷质*砖”(或“陶瓷*砖”或“陶瓷制品”或“釉面砖”或“墙地砖”或“建筑陶瓷”)的“生产”(或“制造”或“加工”),认证范围中产品名称可有前缀或后缀。【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证书的颁证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投标文件中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开标当日在www.cnca.gov.cn上查询结果应均为有效】;
注:*代表0-多个字符,应为用来修饰、限定、说明名词或代词的品质与特征的定语。
1.2.4.投标人必须提供所代理的制造商有效的瓷质砖CCC认证证书(纸质认证证书或电子认证证书);且认证证书上认证委托人名称、产品生产者(制造商)名称及生产企业名称均应与所代理的制造商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一致。(投标文件中提供纸质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认证证书或电子认证证书截图或电子认证证书打印版等,评标委员会评标现场登录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进行审核。)
1.2.5.投标人必须提供所代理的制造商2022年至开标前(不含开标之日)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抛光砖任意规格型号和抛釉砖任意规格型号和内墙砖任意规格型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共计三份),检验(检测)报告内容必须体现表面平整度、吸水率、内照射指数、外照射指数指标,
其中:
抛光砖须同时满足两项检验标准,分别为“GB/T 4100-2015 陶瓷砖”标准的附录G和“GB 6566-2010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标准;
抛釉砖须同时满足两项检验标准,分别为“GB/T 4100-2015 陶瓷砖”标准的附录G和“GB 6566-2010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标准;
内墙砖须同时满足两项检验标准,分别为“GB/T 4100-2015 陶瓷砖”标准的附录L和“GB 6566-2010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标准;
投标人所代理的制造商名称、报告的委托单位名称、报告的生产/制造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提供有效的报告原件扫描件为准)。
2、投标人不得同时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品牌参与本项目投标;
3、同一品牌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4、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制造商不得授权不同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5、同一制造商不得授权不同投标人使用不同品牌参与本项目投标;
6、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其委托的代理商或同一品牌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7、投标相关的资质证照涉及到外文的,投标人应提供准确的中文译本;
8、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01日17:00:00至2024年07月08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bidmanage.cnpcbidding.com)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领取发票咨询电话:0459-*******,更换发票咨询电话:045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07月22日09:00:00分(北京时间)。
5.3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现场开标地点:大庆油田招标中心开标大厅(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48号)。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请携带相关证明及证件准时参加。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交审查资料原件。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元(大写壹拾陆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段),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0019;银行账号:269*****171*********)。
5.5当中标人数为3人时,投标人中标后,第一名须以电汇形式向大庆油田物资公司建筑材料分公司交纳人民币36元(大写叁拾陆万元)履约保证金,第二名须以电汇形式向大庆油田物资公司建筑材料分公司交纳人民币24元(大写贰拾肆万元)履约保证金,第三名须以电汇形式向大庆油田物资公司建筑材料分公司交纳人民币20元(大写贰拾万元)履约保证金;当中标人数为2人时,投标人中标后,第一名须以电汇形式向大庆油田物资公司建筑材料分公司交纳人民币46元(大写肆拾陆万元)履约保证金,第二名须以电汇形式向大庆油田物资公司建筑材料分公司交纳人民币34元(大写叁拾肆万元)履约保证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48号
联 系 人:孔令名
联系电话: 0459-*******
招标人: 大庆油田物资公司建筑材料分公司
联系人:邢斌
联系电话: 045*****134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标签: 陶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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