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东莞理工学院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研究生院通〔2024〕48号
关于开展2024年东莞理工学院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研究生院通〔2024〕48号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队伍建设,激励广大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现开展“2024年东莞理工学院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评选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人员,包括从事研究生招生、教学、学生工作等工作的专职、兼职人员。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高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学管理工作,恪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服务意识好
熟悉、了解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周到细致,任劳任怨,能够积极主动地为广大师生服务,所在单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运行状态良好。
3、工作能力强
对学校研究生管理规章制度理解准确,具有较强的事务处理能力、工作管理经验;
熟练掌握先进的教学管理手段,能够及时准确保送各类报表和教学材料,档案存档规范完整;
在教育管理方面积极创新,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和管理办法;
4、连续从事专/兼职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且未发生工作事故或受过处分。
三、基本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择优推荐,并填写《东莞理工学院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申报表》(见附件)。
2、研究生院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校分管领导批准。计划评选出3位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从研究生院企业奖教经费中支出)。
3.各单位请于7月3日(周三)前将《东莞理工学院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申报表》纸质版、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
联系人:胡老师 ********
研究生院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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