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县芦庄村东北80亩预留地招租项目招租公告

大厂县芦庄村东北80亩预留地招租项目招租公告

我村东北80亩预留地,原租赁合同已到期,目前处于闲置状态,为了增加村集体收入,经两委会议及村民代表大会一致同意,现拟将其面向本村村民出租,特制定此方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厂县芦庄村东北80亩预留地招租项目

2、标的物所在位置:大厂县芦庄村村内东北

3、标的物概况:招租标的约80亩,具体面积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

4、租赁期限:5年

5、租赁底价:200元/亩/年,5年合计*****元。

6、标的物使用现状:自行踏勘现场,自行了解标的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政策。

7、标的物用途要求:农业(种植农作物)。

8、租金付费方式:签订合同当日(前)付清首年租金,剩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承租方在每年开始的第一个月前支付下一年的租金。租金支付方式为电汇、转账。

9、本项目专门面向本村村民(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10、承租方应详细了解招租项目内容,自行踏勘现场。竞租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视为承租方对招租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已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租须知

1、场地情况

该地块位于大厂县芦庄村村内东北,东至道,西至道,南至树林,北至道,总面积约80亩。

2、无污染、无隐患竞租

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允许范围内合理利用出租标的,禁止改变出租标的使用用途。所实施项目必须满足国家、地方环保要求,不从事污染环境、违法、违规等生产经营活动,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标的,剩余的租金全部扣除,并依法追究承租方相关责任。

3、承租期间有维护四邻关系的义务

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有维护平衡四邻关系的义务,不得因承租方自身原因引发四邻不满,甚至引发四邻对出租标的进行破坏、损毁等行为,如出现以上情况,承租方应妥善处理。如未妥善处理的,出租方有权根据事情严重情况,要求承租方赔偿相应损失或终止合同,剩余租金不予退还。

4、租赁标的及固定资产变动情况

承租方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等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承租方未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给出租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租赁期内,承租方的违法、违规、民事、行政处分等需自行承担,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租赁期内,出租方因村集体需要确需收回标的物,承租方应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3个月内将地上物清理完毕并无条件归还标的物。

租赁期届满后,出租方有权收回地块,地上物等均归承租方所有。承租方应在租赁期满后3个月内清理完毕并归还该地块。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清理完毕并归还地块的,出租方有权处置该地块及地上附着物。

承租方应充分了解并评估本项目存在的全部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标的物转租情况说明

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未经同意私自转租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承租方不得将出租标的做抵押、贷款、或抵债等,如出现上述情况出租方不负责任何债务纠纷。

6、合法经营

承租方应按照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产业准入规则,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如遇政府征地、拆迁

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政府征地或拆迁等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租赁合同自行终止,承租方应及时交还租赁标的物。土地补偿归出租方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归承租方所有(如有)。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后,一次性退还剩余租金。

(三)交易保证金

本次招租采取在大厂回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方式,大厂回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话:0316-*******,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四楼。承租方需向大厂回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缴纳交易保证金*****.00元,存在扰乱交易、哄抬价格、不履行竞得价格的按照违约处理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

1、承租方需提交保证金:*****.00元(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

2、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

3、账户信息

户名:大厂回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051*****000306

开户银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

联系人及电话:李润芳 0316-*******

4、有意向竞租的承租方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不得参加竞租报价环节。

5、保证金退还:承租方(含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如承租方(含竞得人)在本项目竞租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不诚信行为,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其交易保证金。

6、承租方应当于成交后及时对接出租方并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因承租方原因未及时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追偿承租方给本项目造成的损失。因出租方原因未及时签订合同的,承租方有权就参与本项目提出合理的索赔。

(四)竞租流程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07月01日至2024年07月0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大厂县供销合作社四楼(大安街中国银行对面)。

4、报名所需资料:

4.1自然人提供的资料: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信用报告(个人征信报告)、交易保证金回执单复印件(由本人账户汇出)、意向承租方报名申请书(现场填写)、意向受让申请书(现场填写)、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现场填写)、意向承租方承诺书(现场填写)。

5、计划竞价时间:2024年07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如计划竞价时间发生变化,另行电话通知,请各承租方保持电话畅通。

6、竞价方式:本次竞价采取网络竞价,根据系统操作完成网上报价填写。

7、网络竞价流程:登录网址大厂回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https://dachanghuizuzizhixian.hbree.cn/home),点击登录,输入账号密码,待登录成功后,选择交易大厅,网页最下面找到竞价项目,选择对应的竞价项目进入,待竞价开始后,填写报价。

8、竞价规则:

8.1承租方的报价应在租赁总价*****.00的基础上报价,本次竞租加价为100元的整数倍,报价限时10分钟,承租方可在规定的时限内多次填写报价,时间截止后符合竞价规则的最高报价为项目竞得人。

8.2如只有一人参与项目竞争则采用协议出租方式,协议出租的,不得违反招租方案的实质性内容,如租金、租期等;两人以上参与需按照竞价规则进行竞价。

8.3具体竞价流程按大厂回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出租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中止、终止、暂停项目,如扰乱交易秩序的、影响项目进行公平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等。

2、本次招租各潜在承租方须谨慎竞租,理性报价,承租方自行承担竞租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3、本项目招租服务费 2000.00 元,由竞得人缴纳给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如未按时缴纳服务费,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4、特别提示:以上公告为告知性内容,竞租会开始前承租方可以就招租公告中不理解的内容向出租方或第三方服务机构提出疑问。竞价会开始后视为承租方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招租公告及相关公示内容。出租方有权不接受竞价会开始后承租方提出的任何异议和条件。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大厂回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

(七)对本次出租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出租方信息

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厂镇芦庄村民委员会

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厂镇芦庄村

联系方式:艾文树 0316-*******

2.第三方服务机构信息

名称: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永安小区B型住宅楼11号

联系方式:李海娜 0316-*******

大厂县芦庄村东北80亩预留地招租项目招租公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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