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区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PYZB-202402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区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598412.00 元,招标人为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资金预算及来源:598412.00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区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区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供应商
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
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1 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 2021 年度以来(任意
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
意一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
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在开标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
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
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
“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3、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单位盖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
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4、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
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
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0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08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发售,安阳市文明大道眼科医院东工程咨询二楼招标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安阳市文明大道眼科医院东工程咨询二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安阳市文明大道眼科医院东工程咨询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1.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PYZB-2024028
1.2 项目名称: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区改造项目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资金预算及来源:598412.00 元
1.5 采购需求:办案区改造,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基本技术要求”
1.6 交验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1.7 交验地:采购人指定地点
1.8 质保期:三年
1.9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相关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
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1 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 2021 年度以来(任意
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
意一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
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在开标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
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
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
“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3、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单位盖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
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4、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
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
用。
3.获取磋商文件
3.1 时间:2024 年 07 月 02 日至 2024 年 07 月 08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
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资料: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
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地点:安阳市文明大道眼科医院东工程咨询二楼招标部;
3.3 方式:现场发售;
3.4 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4.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
4.1 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安阳市文明大道眼科医院东工程咨询二楼开标室
4.3 开启时间及地点:同上
5.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期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6. 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
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
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7.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安阳市龙安区文峰大道西段路北 460 号
联系人:段洪江
联系方式:0372-3185276
7.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平业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文明大道眼科医院东工程咨询二楼
联系人:刘海
联系方式:1352372237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安阳市龙安区文峰大道西段路北 460 号
联 系 人:段洪江
电 话:0372-318527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平业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安阳市文明大道眼科医院东工程咨询二楼
联 系 人: 刘海
电 话: 1352372237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