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购买2024年度轻微交通事故线上视频快处服务的购买计划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购买2024年度轻微交通事故线上视频快处服务的购买计划
为落实公安部“减量控大”要求,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2022〕71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购买轻微交通事故线上视频快处服务,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2024年度轻微交通事故线上视频快处服务(目录代码B1106 租赁服务)
二、 购买主体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三、 主要内容
1、 交通事故视频快处系统
公安部“减量控大”要求,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安部《2023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方案》要求,推进交通安全风险预测预警、源头隐患排查治理、交通违法精准查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行业部门协同共治、交通治理工作保障等六大体系建设,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减量:减少交通事故的总量。控大:控制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2、 事故视频快处微信公众号定制服务
微信公众号定制服务功能包括:
视频快处功能、宣教功能等其他页面定制功能。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50万元。
(二)资金来源:2024年度交通案件办案专项经费中列支。
五、 承接标准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团队;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需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六、 目标要求
1、 交通事故视频快处系统
依托交通部交管国家平台,以底层视频会议能力为核心,按照交通事故快处场景需求,集成定制实时视频通信和OCR证件识别能力,提供轻微交通事故“事故视频快处”服务,建立事故当事人和交警坐席间的视频通话,降本增效,便民服务。
按照交科所要求,上线4大功能,即实时音视频通讯、OCR识别、拍照抓图、人像抠图、视频录制、云端存储、消息提示、安全加固等。
2、 事故视频快处微信公众号定制服务
通过微信公众号定制服务,提高接警处理案件效率。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2024年版)》(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我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采购完成后,根据与中标服务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协议)约定及实际履行情况结算支付。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7月1日
标签: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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