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米脂分局米脂县农户206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排放治理调查项目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米脂分局米脂县农户206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排放治理调查项目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米脂县农户206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排放治理调查项目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0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XWSC-ZC-2024-011
项目名称:米脂县农户206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排放治理调查项目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6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米脂县农户206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排放治理调查项目服务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86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6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社会调查服务 | 社会调查服务 | 1(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1,865,000.00 | 1,86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服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米脂县农户206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排放治理调查项目服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5.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6.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等有关规定、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米脂县农户206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排放治理调查项目服务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及2023年度企业年检报告;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赋码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一时段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凭证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提供信用报告及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时间须从谈判文件发出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内))(8)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等(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并提供截图,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网址:https://www.ylcredit.gov.cn/),开标现场由工作人员登录网站查询;(9)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10)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备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3)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时间: 2024年07月01日 至 2024年07月03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0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0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18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请各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供应商未办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锁的可到榆林市市民大厦三楼E18、E19窗口办理,咨询电话0912-*******、029-********或4006-369-888(陕西CA联系电话)。
3、关于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事宜,遵循《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网上公示的通知》(榆交易函〔2021〕19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4、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的方式,供应商使用CA锁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制作、签章、加密、上传、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名称: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米脂分局
地址:米脂县福乐路242号
联系方式:0912-*******
名称:陕西五顺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榆林市祥安路财政局小区2号楼四单元0601室
联系方式:155*****666
项目联系人:经办账户
电话:155*****666
陕西五顺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30日
标签: 生活污水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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