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安市同济船业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关于福安市同济船业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福安市同济船业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福安市同济船业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进行打包处置。截至2023年3月20日, 资产包债权金额为45,685,916.47元,其中本金余额15,686,923.52元,利息29,990,406.95元,其他费用8,586.00元。该资产包债权主要分布于宁德福安地区。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债权金额计算至2023年3月20日

序号

资产名称

资产种类

债权金额

(人民币/元)

担保方式

担保人名称

抵(质)押物信息

备注

本金余额

利息

其他费用

1

福安市同济船业有限公司

债权

15,291,755.54

24,600,250.14

8,586.00

抵押+保证

潘德孝、

李忠、

陈幼光、

福安市同济船业有限公司

福安市同济船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福安市湾坞镇下广村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35,544平方米(该抵押物因被水流冲

击,土地面积损毁约2,668平方米)。

2

深圳万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债权

395,167.98

5,390,156.81

0

保证

刘鸿标、

刘鸿展、

陈群、

深圳市达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特别提示: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书、相关有权部门登记的信息等有关资料为准。

交易对象:该债权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上述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以及该债权原债务人、保证人、还款义务人或其利益相关方。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我公司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的书面征询或异议,有关排斥、阻挠的书面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书面举报。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0591-********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97号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91-********

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7月1日

标签: 资产处置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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