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各教学单位:

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规办”)

二、招标工作总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以对推进党的理论创新、中国式现代化和科教兴国具有学术支撑作用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对中国特色教育学科发展和建构中国教育学自主知识体系有关键性作用的重大基础理论问题为主攻方向,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的标志性研究成果,着力服务教育强国建设,着力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繁荣发展中国特色教育学科。

三、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和重大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投标本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项目。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项目。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四、投标项目要求

(一)投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发布的选题指南投标。选题表述原则上不得修改,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拟选题不予受理。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投标书》(2024年4月制,以下简称《投标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此前版本无效。《投标书》要突出项目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预期目标,项目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简要介绍研究综述、子课题负责人情况等内容,项目设计论证和研究计划合计不超过4万字。

(二)投标项目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项目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5个左右;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

(三)投标人须提交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或专著),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四)投标人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或综述外,应着重阐明本项目设计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

(五)投标人要树立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注重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和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发挥重大项目在科研育人方面的重要作用。

(六)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2-5年完成,应用性研究周期为2-3年,基础性研究最长不得超过5年。

(七)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

五、投标纪律要求

(一)责任单位和投标人要加强审核,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二级管理单位(含各省级教育规划办,部委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部省合建高校的科研管理部门)要按工作程序对《投标书》、投标人及科研团队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报送。

(二)投标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同时通报批评,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三)子课题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须为项目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首席专家要兑现投标时承诺,确保子课题负责人有充足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原则上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

(四)投标人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我办将根据评审工作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六、时间安排

我校申请人请在5月15日下班前将电子版《投标书》及汇总表发至科研处邮箱,文件命名格式为“项目名称+学院+申请人”,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时笑妍 周莲娣

联系电话:0531-********

邮 箱:qit_keji@163.com

科研处

2024年5月1日


标签: 基金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