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质疑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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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我校项目“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在答疑期间收到宏鸿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金宝田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绿色农品有限公司、广东灿城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渝鑫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市绿日鲜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的质疑函,经研究回复如下:
质疑1:项目名称
答疑1:以招标文件为准。
质疑2:投标文件投递问题?
答疑2:投标文件需在2024年7月2日16:30前邮寄/送达深圳市福田区百花六路六号深圳实验教育集团西楼711 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 0755-********。
质疑3:开标当天是否需要授权人前往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
答疑3:投标人自行决定。
质疑4:配送保障能力中的车辆要求?
答疑4:生鲜类食材要求提供冷藏车及普通车,非生鲜食材冷藏车、普通车均可得分。
质疑5:检测人员配备情况?
答疑5: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委托或授权有资质的第三方培训机构、检测机构、行业协会等考核通过颁发的食品检测员(检测工)证件均有效,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在此项评分中无效。
质疑6:第三方检验检测报告的提供标准及份数?
答疑6:投标人根据所投项目提供对应的代表性食材检测报告,提供2023-2024年间加盖CMA和CNAS印章的报告一份即可。
请各投标人据此答疑文件和项目原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深圳实验学校
2024年7月1日
标签: 食堂食材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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