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油城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2024年餐饮保障服务项目
大庆市油城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2024年餐饮保障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2024GJFG0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成本计划,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大庆市油城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2024年餐饮保障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大庆市油城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乘风中心食堂、让胡路站食堂、三车队食堂、明湖站食堂、八车队食堂、大庆公交总站食堂、九车队食堂、十一车队食堂及出租车食堂的餐饮保障服务内容。大庆市油城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所属食堂存在地域分散和食堂就餐人员饭食时间较长的情况。
2.2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大庆市油城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乘风中心食堂、让胡路站食堂、三车队食堂、明湖站食堂、八车队食堂、大庆公交总站食堂、九车队食堂、十一车队食堂及出租车食堂的早、中、晚餐等餐饮保障服务内容。其中:(1)早餐:主食2种,小菜2种,粥品1种,蛋品1种,饮品1种;(2)午餐:主食3种,小菜2种,菜品4-6种(2-3荤、2-3素菜),汤品1种,水果适量;(3)晚餐:主食2种,小菜2种,菜品 4-6 种(2-3荤、2-3素菜),汤品1种,水果适量。
2.3服务费结算:服务费包括人工成本、管理费、食材采购成本,以及个人劳保、卫生保洁(指人工)、食品加工材料等用于餐饮保障服务的全部费用。当中标人在实际服务过程中未达到食谱、食材质量标准时,其差值部分在服务费结算时给予扣除;当招标人通过其他费用渠道为食堂提供米、面、水果等食材时,其食材成本应比照中标人自行采购价格在服务费结算时给予扣除;当遇有节日加餐、因疫情需求提供盒饭等特殊情况,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在完成餐饮服务过程中实际提供的质量标准超出“中标价格”规定的服务费结算标准时,招标人在服务费结算时应当对此部分费用给予签认确定并增补支付。鉴于食堂属于非营利性的餐饮保障服务的业务性质,招标人不对中标人收取房屋、场地以及水电气等招标人所提供的相应设施使用费用。
2.4其他说明:
2.4.1本次招标结果三年内有效。采用“1+1+1”模式,即第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服务质量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总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第二年、第三年的合同金额标准按照本次招标结果执行。
2.4.2如果项目被取消、预算发生变动、招标单位在本项目当年执行结束后招标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有新要求或因其他原因需要重新招标的,该结果不被沿用,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4.3第一年合同期满后,第二年、第三年,如果该项目因招标单位生产规模变化、业务量调整、完成工作量的方式模式变更、组织机构调整重组等原因,招标单位具有独立承担部分或全部外包工作量时,该项目工作量在原有基础上缩小或可取消,投标方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如果招标单位在本项目当年执行结束后重新招标,执行重新招标结果。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一年。
2.6项目实施地点:大庆市油城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乘风中心食堂、让胡路站食堂、三车队食堂、明湖站食堂、八车队食堂、大庆公交总站食堂、九车队食堂及十一车队食堂及出租车食堂。
2.7计划投资:项目总预算人民币495万元(不含税)。合同最终履行金额以合同期内所完成的服务人次与早餐、午餐和晚餐所对应的不同服务费结算标准(含人工成本、管理费、食材采购成本,以及个人劳保、卫生保洁(指人工)、食品加工材料等用于餐饮保障服务的全部费用)以及结算时应当扣除和增补费用金额的计算结果为准(见服务费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必须承诺:一旦中标并签订合同,中标方进入采购方场所履行合同的服务人员必须是与中标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中标方员工(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劳动合同复印件交采购方备案。
3.4投标人承诺: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
3.5投标人须承诺:按照工作量需求,能够及时提供业务外包服务人员,确保工作量完成。同时承诺,因提供服务滞后,导致的工作量无法完成,自愿接受采购方的约定考核。
3.6投标人须承诺:自合同开始履行之日,根据招标单位要求,一次性配备完足够数量的业务外包服务人员,如不能配备完足够数量的业务外包服务人员,承诺自愿放弃中标结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0117:00:00至 2024-07-08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bidmanage.cnpcbidding.com)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资料费电子发票咨询电话0459-*******纸质发票领取电话:045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07-1209:00:00。
5.3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现场开标地点:大庆油田招标中心东区开标大厅(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48号)。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请携带相关证明及证件准时参加。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交审查资料原件。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元(大写:叁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段),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0019;银行账号:269*****171*********)。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依法必招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48号
联 系 人:孔令名
联系电话:0459-*******
招标人: 大庆市油城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月鑫
联系电话:0459-*******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标签: 餐饮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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