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应急管理局并于机关保洁服务项目公开询价采购的公告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并于机关保洁服务项目公开询价采购的公告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机关保洁服务项目将采取询价方式确定保洁服务供应商,按照《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单位: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巴中市应急管理局机关保洁服务项目一项

三.预算控制价:采购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3万元整(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投标)

四.项目服务期限、地点:

项目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期一年

服务地点:巴中经济开发区棠湖街296号(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五.项目要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及要求

1

服务人员

以下招标单位简称甲方,中标单位简称乙方
现场保洁员不少于1人,男女不限,具有保洁相关工作能力及经验,能够熟练操作绿化割灌机械设备,沟通能力强,有亲和力,身体健康,全面负责保洁日常工作运行。
要求: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不良记录备案。

2

装备配置

配备数量充足的工具及耗材:保洁作业车,清洁、保洁、开荒所用拖布、抹布、笤帚、撮子、尘推、垃圾袋、垃圾筐、手套、铲刀、玻璃刮、洗涤剂、去污剂、光亮剂以及新型的清洁、消毒工具等。
说明:以上要求如果在签订合同一个月内不能满足,将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将追究因甲方重新招标期间临时雇佣保洁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

3

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指定的办公室、会议室、洗手间、楼外庭院、地下车库等所有区域。
二、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室外清洁、保洁、消毒、生活垃圾收集、分类、清运等工作。
(一)包括但不限于地面、楼梯踏步平面和立面、楼梯扶手、沙发、沙发座套、电视机、冰箱、空调、地角线、墙壁、棚面、门窗、门帘、玻璃(里外)、灯具、扶手、护栏、宣传板(栏)、挂牌、垃圾桶、消防器材及其它裸露在外的摆放物和悬挂物,包括地上管线、管道等;
(二)电梯轿厢的地面、轿厢门、轿厢壁、轿厢顶;
(三)卫生间、洗漱间的地面、墙面、棚面、大小便器(池)、玻璃镜面、水池(洗手盆)、水龙头、落水管、隔板等其它设施设备;
(四)绿化维护,杂草清理,实行门前“三包”;
(五)垃圾的收集、分类、清运;
三、服务标准
(一)会议室:空气清新,物品摆放整齐,按要求清洁、消毒。
(二)洗手间:空气清新无异味,地面无污物、水渍、毛发、脚印、痰渍等,保持地面干爽。小便器内无烟头等杂物,无尿碱;便池、隔断无尿渍、水锈、异味。
(三)地面、地角线、楼梯踏步、扶手、护栏、墙壁、门窗框、玻璃、窗台、棚面、灯具、灯带、宣传板、标牌:光洁明亮,无灰尘、蜘蛛网、杂物、污渍、水痕、痰渍、印记,保持材质原貌。
(四)沙发、电视机、冰箱、空调、驱蚊灯等:无灰尘、水印、污渍,摆放整齐,无杂物。
(五)花卉、花盆:无灰尘、油渍、水渍、水印、手印。
(八)垃圾桶:桶体外无油渍、污渍,无异味,保持桶体本色。
(九)金属制品及各种拉手、扶手、护栏随时清洁,保持光洁明亮、无积尘、无污渍、无痰渍、无印迹、保持金属材质原貌。
(十)消防器材及其它裸露在外的摆放物和悬挂物,包括管线、管道等,均应做到无灰尘、油渍、水渍、水印、手印。
(十一)楼体外围:指楼外庭院、走廊、露台、花坛,无痰渍、烟头、纸屑等垃圾杂物,保持地面本色,无死角。
(十二)保证早晨8:30前将台阶、出入口及人行通道清理干净,不允许使用具有危害环境的化学制剂等。
(十三)根据工作需要,完成甲方临时安排的应急工作。
四、服务要求
(一)乙方应在甲方领导下开展保洁工作,要服从领导,严格执行甲方《公共区域卫生保洁规范考核表》要求。
(二)乙方提供的服务人数不可少于1人,不能以正在招人,过几天就来人等理由搪塞。
(三)工作时间:
每天早上8:30前,将指定的办公室清洁完毕,公共区域、会议室、卫生间地面、水槽和便池拖擦干净;下午3:00前第二次巡检,保持地面清洁。
(四)入户大厅玻璃门每天擦拭1次。雨后及时清洁,确保玻璃干净、透明。
(五)因漏雨、冒水、下雪等原因地面出现积水,保洁员应及时将“小心地滑”提示牌放好,如因未放提示牌导致行人滑倒而出现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六)如遇突发消防事件,必须第一时间派1名工作人员到达现场。
(七)禁止保洁员登高作业,用长杆工具解决高处污渍、灰尘问题。
(八)庭院内主干道、核心区清扫工作必须在早8:30之前完成,实行全天保洁;做到无白色垃圾、无污泥污水、无砖头瓦块、无烟头纸屑,要求路面无任何杂物。
(九)楼宇周边、林带、绿篱、花坛、草坪要随时保洁,做到无白色垃圾、无果皮纸屑、无砖头瓦块,无卫生死角。
(十)楼内外设置的垃圾箱(筒)要每天按时清倒、定期洗刷、消毒、灭蚊蝇,箱(筒)体内外四壁干净无污渍、无垃圾、无异味。
五、工作纪律
(一)要求项目现场保洁人员1名,身体健康,具备物业工作能力资质或从业经验。不经甲方同意,不能随意更换。
(二)工作期间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上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三)上岗期间保洁人员服装保持干净整洁。
(四)在任何情况下不可与甲方人员发生争执,不对甲方人员指手画脚、品评议论。
(五)遇有紧急情况须立即报告甲方相关人员。

(六)积极配合甲方迎接检查、突发事件及大型活动。甲方人员提出清洁服务合理要求时,应尽快去做,不准拒绝。
(七)工作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严禁翻动他人的任何物品。不得将甲方任何物品带出办公区域。
(九)工作时要小心、认真、尽职尽责;擦拭物品轻拿轻放,归回原位。
(十)节约用水、电,杜绝浪费、注意环保。
(十一)公共场所、办公室、卫生间抹布、拖布等一般清洁材料必须分类使用,各类垃圾袋严禁重复使用。
六、设施、设备、用品、用具配置要求
(一)保洁所需设备、设施、用品、用具等所有材料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配置,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类设备设施配置清单。
(二)所有保洁垃圾桶必须使用一次性黑色垃圾袋套装使用,封袋运送。
七、处罚条款(由乙方承担,不从保洁服务费中罚除,乙方需要单独缴罚款)
(一)岗前不进行培训、体检的,发现一例罚款200元。
(二)保洁人员违反工作纪律中一项,情节轻微的罚款50元。如发现拿取甲方物品、除要求乙方作辞退处理外,罚乙方500元。
(三)《公共区域卫生保洁规范考核表》低于90分,为不合格,罚款200元。
(四)发现跑、冒、滴、漏或其他浪费现象不及时报告,一次罚200元。
(五)乙方管理人员不履行合同,每周、每月不定期监督检查,按200元/次罚款。
(六)如重大检查中卫生出现不合格,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一次处罚不低于500元。

(七)甲方对保洁实行
说明:以上处罚扣款,由双方确认后,甲方出具扣款凭证;上述未尽事宜,甲方有权定期修改、完善上述内容。
八、费用支付
按照合同总价,每月结算一次,每月25日前以转账方式支付上月费用。
九、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卫生保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工作质量未按标准进行,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如出现三次以上与协议要求标准不符现象并造成不良影响的(除客观因素造成外),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合同;
(二)乙方按要求达到甲方的服务要求,甲方有责任按协议规定的结算方式为乙方支付费用;
(三)甲方负责为乙方作业人员提供工作期间的水电(乙方需安全用电);
(四)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存放清洁器材、清洁剂等的库房;
(五)由于乙方因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和员工人身安全事件,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或辞退不适合在办公区域内从事服务的工作人员;
(七)乙方负责健康核验、岗前培训、工作质量检查;
(八)乙方需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的用工原则聘用工作人员,支付其工资并缴纳相应保险,员工在工作中出现伤亡情况由乙方负责赔偿,与甲方无关。
(九)乙方负责聘用人员应享有的各项待遇,出现违规情况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十)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工作现场及上下班途中发生一切意外事故(含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十一)乙方负责配置保洁工作所需的设施、设备、用品、用具及所用材料并承担相应费用;
(十二)乙方与保洁员之间所产生的劳动纠纷,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或保洁员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三)乙方在工作期间应时刻要求乙方人员遵守办公区域的相关规定,如发生问题或纠纷,乙方必须妥善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负担连带责任;
(十四)严禁乙方将合同转让或分包。
十、合同的变更及违约责任
(一)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如甲方因其他变动需提前解除合同,可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需无条件配合。
(二)在合同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单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对方支付总费用的20%作为违约金。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条款,确保服务质量、人员数量、设备及耗材的数量和质量。如未按合同约定执行,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视情节予以处罚或单方解除合同。
(四)严禁乙方将合同转让或分包给第三人,否则,乙方按本合同金额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作。

六.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1.具有相关供应商资格(注: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承诺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告知函原件(若为网上查询打印件,必须彩色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6.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投标文件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投标的,则可不提供。)

请投标人注意: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所需服务要求必须全部满足,不允许有缺项或者负偏离,如果不满足将导致废标。

七.报名时间: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八.报名地点、咨询:

1.报名地点及联系人。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棠湖街296号(巴中市应急管理局309室),联系人:王先生,魏先生;电话:0827-*******

2.报名资料。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鲜章,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7月5日上午10:00,巴中市应急管理局二楼会议室。

十.其他事项:

(一)供应方要为员工缴纳相应保险,员工在工作中出现伤亡情况由供方负责赔偿与甲方无关。

(二)供方员工与供方发生纠纷与甲方无关,后果由供方承担。

(三)供方应与保洁员签订劳动合同,负责保洁员的管理及工资,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工作期间,保洁员因疾病、操作及其他原因出现的意外伤亡,其后果由供方承担。

(四)未尽事宜,需甲方与供方双方协商。如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甲方有权解除与供方的合作。

特此公告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1日??????

标签: 并于机关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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