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婺城区含开发区2024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意见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婺城区含开发区2024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自然资规[2023]7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与审核办法>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4〕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等需要,拟定了我区(含开发区)2024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现将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该方案有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信函等法定形式向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反馈。

公示期限: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1日

联系人: 傅先生(开发区)

联系电话:0579-********(开发区)

附件:




屏幕截图 2024-07-01 152443.png




一、背景与区域概况

1、背景

《宪法》第十条和《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均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依据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军事和外交,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科技、教育等社会公共事业,扶贫搬迁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确属必需的,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同时,考虑到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时期,为了满足城市发展用地需求,在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按照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依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组织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新政策形势下,金华市秉承依法合规、公共利益优先等原则,依据《土地管理法》第45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与审核办法》(浙自然资规〔2024〕5号)等相关政策文件,组织编制了《婺城区2024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2、区域概况

(1)位置范围

婺城区地处金衢盆地腹部,是上海经济区、沿海发达地区和内陆腹地的结合部,东衔沪、甬、温三个港口城市,西临浙江西部及闽赣皖三省,是浙江省及中国的重要交通枢纽,闽浙皖赣四省的交通要道。此轮国土空间规划,婺城区(包含经济开发区)形成6镇5乡的一般乡镇结构,面积共计1259平方公里,分别为汤溪镇、罗埠镇、洋埠镇、安地镇、琅琊镇、蒋堂镇、莘畈乡、塔石乡、岭上乡、沙畈乡、箬阳乡。

(2)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2023年婺城区主要经济指标(含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区实现生产总值(GDP)804.83亿元,比上年增长6.4%。分产业看,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17.36、260.11和527.35亿元,分别增长1.1%、7.1%和6.3%。三次产业结构为2.2:32.3:65.5。人均生产总值(常住人口)*****元,增长6.0%。城镇化率为79.8%。

区属主要经济指标(不含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数据非说明均不含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实现区属生产总值(GDP)379.06亿元,比上年增长6.0%。分产业看,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12.29、85.23和281.53亿元,分别增长1.7%、5.2%和6.4%。三次产业结构为3.2:22.5:74.3。人均生产总值(常住人口)*****元,增长5.6%。

农业生产稳中有进。全年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1.78亿元,同比增长2.1%,完成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3.18亿元,同比增长2.0%。根据粮食监测统计,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7.04万亩,同比增长7.47%;粮食总产量2.60万吨,同比增长6.08%。年底花卉苗木种植面积4.02万亩,同比下降9.81%。全区油菜籽产量2943.26吨,同比上升26.67%;蔬菜及食用菌产量4.74万吨,同比增长5.82%;瓜果类总产量0.94万吨,比上年增长20.24%;园林水果产量0.38万吨,同比增长9.58%。

工业。全区完成工业增加值59.88亿元,同比增长1.7%,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15.8%。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总产值247.23亿元,同比增长2.44%;完成销售产值243.52亿元,同比增长1.77%,工业品产销率为98.5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出口交货值31.12亿元,同比下降6.88%,占销售产值比重为12.78%。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58.0亿元,同比增长0.1%;实现利税总额24.9亿元,同比增长61.0%;其中利润总额19.0亿元,同比增长96.0%。

(3)资源禀赋条件

①各类自然资源丰富。[水资源]市区三江汇集、多溪环城,为城镇空间建设提供良好水环境基础。[矿产资源]全区发现有萤石、石灰石、沸石等10多种矿藏。[生物资源]有兽类59种,鸟类125种,蝶类300种,爬行类45种,两栖类28种,占全省资源种类的50-60%,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黑麂,二级有鬣羚、猕猴、大鲵、虎纹蛙、穿山甲等,其中南山狲猴群落有250只左右。

②交通区位优势明显。[铁路]浙赣、金温及金千三条铁路干线交汇于此,铁路年客运量居浙江第二位。[公路]公路交通网络纵横交错、四通八达,330国道、03省道、杭金衢、金丽温高速公路穿境而过。婺城区至出海口宁波、省会城市杭州均只有1个半小时的行程,至上海的行程也只有3个多小时。离义乌民航机场50公里,赴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仅90分钟车程。[水运]境内最大的河流金华江流经兰江、富春江、钱塘江,可达大运河与沿海各港口,周边有上海、宁波、温州等出海港口。

③制造业基础好,成片开发需求高。全区民营经济发达,产业基础扎实。专业化块状经济与专业市场相结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贸工联动”产业体系,为工业片区集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④生态人文资源丰富,全国文明的宜业宜居之城。拥有“两山两廊、三江多溪”的生态空间,生态本底优越。同时婺学、婺艺、婺匠、婺剧、婺州古建筑等众多文化精髓缔造市区丰富的文化本底,稳步推动城市品质提升,营造良好商务发展环境。

3、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6)《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2021年11月修订);

7)《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1月修订)。

(2)规范性文件及技术标准

8)《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

9)《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

10)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与审核办法》(浙自然资规〔2024〕5号);

11)《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金华市区征地补偿安置的通知》(金政办发[2020]38号)等;

12)《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试行)的通知》(金政办发[2021]24号);

(3)相关规划计划

13)《婺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14)《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通知》(浙自然资发[2022]18号);

15)各类控制性详细规划等。

(4)已有调查及统计成果

16)《婺城区(******)2021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等。

4、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1)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及年度变化情况

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持续提高。婺城区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以“亩均论英雄”为导向,切实提升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最大限度发挥有限土地承载力,为巩固全市高质量发展良好态势,开启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婺城区2023年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2301亩,完成率128%;闲置土地处置完成率625%;供而未用整治完成248亩,完成率248%;完成临时改变房屋用途整治3.3万平方米,完成率166%;扎实开展做地“堵点难点”专项工作,完成任务17宗,累计交地690亩,连续8个月位列市区第1。

(2)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规模及处置情况

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工作卓有成效。金华市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深入推进“批而未供”土地清理。2023年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810公顷,完成下达任务117%;2023年完成闲置土地处置面积0.4公顷,完成下达任务625%。

综上,婺城区批而未供土地总量低于全省平均值,且近5年供地率高于60%;闲置土地总量低于全省平均值,且土地闲置率低于5%。符合《浙江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与审核办法》关于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的要求。

(3)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土地利用效率

根据2021年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集约度综合分值为81.05分,土地开发率已达100%,土地建成率已达100%,已供应土地867.0858公顷,土地供应率达到99.7%。分析结果显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开发率、建成率都非常高。综合容积率为1.06,建筑密度34%;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为9348.06万元/公顷,主区综合地均税收为289.15万元/公顷;主区人口密度为219.41人/公顷,开发区土地利用强度较高,但用地效益整体较低。

(4)依法依规用地情况

婺城区完成自然资源部下发卫片执法图斑实地核查613个,总面积1676.02亩;完成整改恢复和依职权移交其他部门处置的其他类图斑277个,面积349.20亩;无违法占用耕地图斑,无违法占用耕地图斑。聚焦国家土地矿产督察,推进12个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核销。累计完成督察问题整改面积322.24亩,其中耕地278.58亩。完成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和省自然资源厅交办历史积案12件销号清零;“民呼我为”信访平台分类处置来电、来信、来访、咨询件378件,处置完成率100%,其中民呼我为信访平台和自然资源部信访系统共办理187件,办理完成率100%;组织行政许可项目听证1次;完成行政复议案件答复6件;完成行政诉讼案件答辩2件。

5、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提出整合九峰山旅游度假区与金华山旅游区,仙源湖度假区旅游资源,构筑金西大健康、大农业、大文化、大旅游的新产业发展格局。以罗埠镇、洋埠镇为载体,打造金兰同城桥头堡,开展交通对接、产业协同、平台共筑等一体化发展行动,共同谋划支撑市区西部发展、带动浙中区域能级提升的健康产业带。强力推进九峰旅游度假区建设。成片开发建设保障恒大养生谷、九峰旅游度假区、九峰温泉、达摩小镇、考古遗址等项目顺利建设,围绕“一湖一谷”新城绿心,“一山两溪”金西绿轴,构筑一个“医、养、产、旅”等多元素融合的“长三角一流文旅康养新城”。

二、土地利用情况

1、土地开发利用状况

本次上报《方案》总面积16.2246公顷,涉及3个开发片区,其中集体土地16.2246公顷,不涉及国有土地,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

《方案》拟申请征收集体土地15.4860公顷。涉及2个乡(镇)6个村(社区)。

2、用地规划情况

(1)土地用途

土地用途。本《方案》拟实施4个项目,主要用途为绿色康养服务业、高新制造业。通过成片开发进一步加快建设金西文旅康养新城、推进产业集聚升级。

依据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本方案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13.4396公顷,占比83.83%;工矿用地面积2.0464公顷,占比12.61%;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0.7386公顷,占比4.55%。

(2)公益性用地情况

本《方案》内公益性用地包括防护绿地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益性用地总面积0.7386公顷,占成片开发总面积的4.55%。其中2个片区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自然资规〔2023〕7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与审核办法〉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4〕5号)等有关公益性要求,1个片区未达到公益性比例要求。

九峰文旅片区(CP******-2024-02)未达到公益性比例要求,根据控制线详细规划,该项目周边均为农林用地和水域,受城镇开发边界限制且暂无征收计划,故没有纳入导致该片区公益性比例要求不符。

3、“三区三线”管控和城镇建设用地用途管制要求符合情况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全部位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符合城镇建设用地用途管制的要求;且范围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等。

4、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

本次成片开发以经营性项目为主体,市政公益设施为基础。成片开发项目的建设将推动和聚集符合当地资源特点的产业,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利用率,降低能耗,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率。同时基础设施的完善和地区特色产业的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产业结构,形成优势互补,规模效应进一步突显。促进经济的增长最为直接表现方式为税收的增加,另外对周边产业和相关产业行业还有较强的带动力。

(2)社会效益

通过成片开发进行集中配套,提高工业产业和城市化建设水平。成片开发的实施将促进产业发展的进一步建设和投产,为城镇带来更多的产业就业岗位,有利于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从而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有利于促进当地居民就业,解决本地居民就业需求,提高当地居民收入水平。

本次成片开发的实施,着重保障公共利益,一是为失地农民提供经济、社会保障,二是大力提升区域基础设施配套水平,不仅保障了被征地人员的合法权益,也提高了当地居民工作生活的便利性,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3)生态效益

本方案成片开发对大气环境、生态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方案中设定一定比例的公益性用地,可新增—定规模的绿地面积。本成片开发方案涉及各个开发片区范围内有利于提高区域绿地率和人均绿地面积。同时蓝绿空间布局更为优化,将提高片区内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绿色生态与城市发展和谐共生,促进人与自然、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促进片区生态资源整合、生态功能强化,保障整体生态空间品质维护。

本方案成片开发项目选址充分考虑生态效益,加强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和各类自然保护区。充分利用已有集聚优势、规模优势和比较优势,大力发展优势产业,引导企业节能降耗、降本增效。经营性建设项目内修建道路、布置绿化用地,改善周边地区生态环境,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

(4)土地集约利用本年度成片开发方案通过合理安排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优化土地利用空间格局,因地制宜配置用地,提高现有用地使用效益,实现土地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根本转变。成片开发对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有着积极意义,基于集聚效应,做强做大园区,引导产业强优组合,进一步提升产业集聚度,降低生产研发成本。优化产业空间,提高空间绩效,改善安居宜业环境、实现产城融合、职住平衡。

三、已批准方案实施情况

1、批准基本信息

婺城区2021年度成片开发方案共包括15个开发片区,片区总规模180.2213公顷,计划征收集体土地131.8367公顷。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22年3月3日批复。

婺城区2022年度成片开发方案共包括7个开发片区,片区总规模49.9641公顷,计划征收集体土地44.6237公顷。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22年11月22日批复。

婺城区2023年度成片开发方案共包括1个开发片区,片区总规模19.8112公顷,计划征收集体土地12.4388公顷。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23年6月30日批复。

2、实际实施情况

截至目前,已征收58.4391公顷集体土地。其中2021年已征收48.4921公顷,执行率36.78%;2022年已征收5.1086公顷,执行率11.45%;2023年已征收4.8384公顷,执行率38.90%。

四、调整已批准片区开发方案的必要性与基本情况

罗埠片区(CP******-2021-11)因拟征收范围不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无法实施,故撤销该片区,该片区无已实施征地的地块。

本次上报的《方案》涉及调整原已批准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片区1个,调整前片区总面积22.9209公顷,调整后片区总面积0公顷。



附表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片区情况汇总表

单位:公顷(0.0000)、%(0.00)

开发片

区编号

开发片

区名称

所在乡(镇、街道)或园区名称

功能定位和主要用途

土地总面积

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面积

公益性

用地比例


其中耕

地面积

1

CP******-2024-01

洋埠工业片区

洋埠镇

工业(高新制造业)

2.7850

0.4643

2.0464

26.52%

2

CP******-2024-02

九峰文旅片区

汤溪镇

商业(绿色康养服务业)

13.4396

0.0698

13.4396

0

3

CP******-2021-11(调)

罗埠片区(调)

罗埠镇

\

0

0

0

\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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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征收 方案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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