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县县城2024年城市更新项目二标段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伊吾县县城2024年城市更新项目二标段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伊吾县县城2024年城市更新项目(二标段)(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1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WJZC【2024】-012

项目名称:伊吾县县城2024年城市更新项目(二标段)(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伊吾县县城2024年城市更新项目(二标段)(监理)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开展地下污水管网、供热管网普查和检测工作;安装15组快递柜;将7个岗亭提升改造为休息驿站;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配建宣传栏、文化长廊、雕塑等设施;哈密市伊吾县城振兴路台地提升改造与慢行提升;县城绿地公园提升及设施配套;县城电影院片区综合提升改造);哈密市伊吾县城算力园气象局改造利用项目(将现状建筑改造为咖啡/新式茶饮店业态,保留气象局检测场地,改造为气象科普公园);18栋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对县城老旧小区15栋住宅楼楼道内粉刷2.53万平方米墙面、通讯网线改造、更新楼道内给水、供热设备井的门;对邮政局家属楼、滨河小区4号楼(原税务局住宅楼)、二中家属楼、一中家属楼的给水、排水和供暖管网改造)等;完成伊吾县县城2024年城市更新项目(二标段)建设过程中的全部监理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设项目终验为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指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未完成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需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2023年12月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七)企业资质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
(八)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在供应商单位注册;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 2 个及以下尚未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时,有原建设单位同意的书面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1日至2024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09:30至13:3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1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7月11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 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 CA 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 CA 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进行咨询。
4、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jmbs 格式)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 传完成。
5、响应文件开启当日, 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 大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唱标、询标澄清、在线多轮报价、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供应商必 须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 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因未能解密、 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
6、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吾县伊吾镇振兴西路642号

联系方式:139*****2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雯景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火箭农场兴业路商业街4-109号

联系方式:180*****3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建清

电 话:18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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