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2024年换枕机租赁业务外包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2024年换枕机租赁业务外包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2024年换枕机租赁业务外包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SYJCGS2024-0666)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2024年换枕机租赁业务外包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无。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无。

4.维保条款:详见技术规格书。

5.售后服务及要求:(1)租赁公司负责租赁车辆的维修、运输;租赁公司负责车辆操作人员(包含司机和地配人员)的一切人身安全责任及费用赔付。

(2)租赁公司保证车辆不存在任何有害采购方使用的第三方权利,因此给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租赁公司负责赔偿。

(3)采购方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内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1)提供服务时,有同时最大出车数量要求,其中A01包最多出车9台。

(2)租赁公司提供的特种车辆必须能满足租赁需求单位的全部作业需求,提供的车辆必须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租赁车辆为租赁公司自有车辆,投标时需提供至少一台行驶证或购车发票复印件。

(4)换枕机租赁公司所提供车辆的驾驶人员需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 作证,需车辆提供服务时提供。

(5)换枕机租赁公司需在提供租车服务时提供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或行驶证,如因车辆质 量问题造成采购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租赁公司负责赔偿采购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6)换枕机租赁服务包含车辆及司机、地配人员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车辆保险、过路 过桥费、燃油费、维修保养费、驾驶员及地配人员工资保险等。

(7)全年预计该换枕机租赁服务金额:A01包为80万元(不含税),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2024年特种车(设备)

租赁服务业务外包技术规格书

  • 租用的特种车(设备)结算方式分一种:

1.A01换枕机按台班和完成工作量(计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结算。

  • 计算方式

1.A01换枕机按工时和完成工作量(计件)相结合计算:

换枕作业时工时不超过4小时按1/2台班计算,超过4个小不足8个小时,按1个台班计算;连续换枕作业时,按照50根为1/2台班,80根为1个台班;纯作业时间内每小时换枕不足25根,不予结算。每台换枕机需配置3名地配人员,装卸轨枕或轨枕跨线转移作业时工时不超过4小时按1/2台班计算,超过4个小不足8个小时,按1个台班计算;70根为1/2台班,110根为1个台班,纯作业时间内每小时换装卸轨枕或轨枕跨线转移25根,不予结算。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

1.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

2.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无要求。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无要求。

4.供货业绩要求

无要求。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缴纳国铁采购平台年度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项目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谈判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cn/)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采购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采购文件及其他谈判资料。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4年7月2日8:00时起至2024年7月7日8: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文件获取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谈判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3谈判保证金金额

A01:*****元,汇款账户信息见本章第7.2款,汇缴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

4.4购买采购文件后,除采购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比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即公布首次报价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一层101开标大厅。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等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采购人相关信息

采 购 人: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

项目立项人:魏岩峰

立项人电话:137*****215 0324-*****

技术咨询人:何永鑫

技术咨询人电话:158*****581

7.2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24-******** 159*****255(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件:*********@qq.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号:330*****092********

财务科长:024-********

文件工本费财务联系人:024-********

投标(谈判、履约)保证金财务联系人:024-********

开具工本费、服务费发票联系人:024-********

备注:文件工本费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服务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由财务科开具后通过投标人报名邮箱发送至各投标人,如有问题请联系财务科。

2024年07月01日

附件1: 采购业务外包明细表

采购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包件号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业务类别

计量单位

工作量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开具发票税率不低于(%)

备注

1

A01

换枕机租赁

80型铁路换枕机

台班

333

2400

9

本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长春地区。

交货条件及状态:按照招标技术要求,现场完工,状态良好,验收无质量问题后交货

,沈阳,长春

标签: 业务外包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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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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