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炼钢总厂四分厂新增LF炉项目环保验收监测及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炼钢总厂四分厂新增LF炉项目环保验收监测及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炼钢总厂四分厂新增LF炉项目环保验收监测及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炼钢总厂四分厂新增LF炉项目环保验收监测及报告编制(AGGFGSFGZHD240*****0146)招标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环保部(能环管理中心)环保管理模块,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炼钢总厂四分厂新增LF炉项目环保验收监测及报告编制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能力要求:投标单位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1人及以上,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2人及以上,上述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全职在职人员,投标时上传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投标方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投标方为独立法人单位。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或个人投标;投标方与鞍钢集团公司各单位无法律经济纠纷。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01日18时00分至2024年07月1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2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 | 招标公司: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电话: | 电话: |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国贸公司以及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9. 其他事项公章Epoint
标签: 新增LF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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