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配送采购招标公告第1包
副食品配送采购招标公告第1包
副食品配送招标公告
(2024-JL06-W1109)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配送
二、项目编号:2024-JL06-W1109
三、项目概况:
负责院本部13个伙食单位及依据教学计划,野外教学期间生鲜肉类、干货调料等供应。
货物名称 | 具体品种 |
1、肉及肉制品2、禽蛋及蛋制品3、水产品4、乳类及乳制品5、食用糖类6、蔬菜及蔬菜制品7、水果类8、食用菌类9、干货类10、调味品11、食用油、脂及其制品12、豆类及制品13、冷链食品14、预包装食品15、粮食类及粮食加工品16、饮料 | 猪后腿肉、猪五花肉、带筋猪蹄、猪大肠、猪蹄膀、猪排骨、猪里脊、猪耳朵等;牛肉、牛腩、羊排、兔肉、白条鸡、鸡翅根、鸡腿、鸡胸肉、鸡爪、鸡心、鸡脖、鸭子、鲅鱼、草鱼、刀鱼、黄花鱼、鲈鱼、蛤蜊、偏口鱼、鲶鱼、河虾、虾仁、虾米、牙片鱼、鱿鱼、鲫鱼、白鲢、花鲢、酸奶、鲜蛋、松花蛋、咸蛋等,白菜、包菜、土豆、西红柿、大葱、冬瓜、西兰花、圆葱、油菜、豆角、花菜、黄瓜、胡萝卜、尖椒、豆芽、莲藕、蘑菇、南瓜、芹菜、茄子、姜、蒜、豆腐、豆腐皮、豆腐泡、橙子、火龙果、苹果、葡萄、圣女果、西瓜、香蕉及各类速冻食品等,纯牛奶、酱油、鸡精、料酒、醋、白糖、香辛料、豆瓣酱、酵母、五谷杂粮、淀粉、粉丝粉条、挂面、木耳、紫菜、酱菜、月饼、面包粉、奶粉、黄油等;花生油、大豆油、调和油、大米、小麦粉等。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3400万元;
3.本项目确定2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1:3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各自报价优惠率执行。中标的2家供应商在合同有效期内,因公司注销或出现违规违约情形导致合同中止,由此导致公司数量不足时,可从前期招标结果按照排名递补方式补齐。递补供应商投标文件超出投标有效期的,应当承诺延长投标有效期,否则顺延下一名次,递补供应商数量应为达到需要递补供应商数量的2倍。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 投标人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一个军队单位或党政机关或学校或企事业单位的食堂副食品供应合同。
4.未涉及军地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问题线索的单位。
5.三年内与我方签订副食品供应保障合同的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提前中止合同或被我方执行违约处罚的供应商及法人禁止参与此项目投标。
五、现地考察
(一)招标人成立考察小组,对递交资料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进行现地考察,主要考察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场所、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流通许可证、卫生条件、加工能力、配送能力、产品质量等进行综合考评,现地考察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获得投标资格参与投标。(考察内容及标准详见附件)
(二)现地考察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同步组织现地考察。
(三)结果告知
招标人将及时向投标人通报考察结果,考察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获得投标文件参与投标;考察不合格的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接受考察的投标人可现场提出疑问,考察组现场给出答复)。
六、投标报名登记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至7月8日,每日上午 08: 00至12:00,下午14: 30至17: 30。
(二)申领地点:线上发送。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承诺函。
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一个军队单位或党政机关或学校或企事业单位的食堂副食品供应合同复印件。
4.未涉及军地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问题线索的单位承诺函。
5.三年内与我方签订副食品供应保障合同的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提前中止合同或被我方执行违约处罚的供应商及法人禁止参与此项目投标(承诺函)。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alex_xiong2023@163.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7月31日 09时 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 10时 00分。
(三)投标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区紫阳大道3088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见电子指示牌)。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7月31日 10时 00分
(二)开标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区紫阳大道3088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见电子指示牌) 。
八、凡采必入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注册(http://www.plap.mil.cn/),递交投标文件时携带完成注册的证明材料,最终以采购机构查询为准。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以军队采购网公告为准。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荆助理
办公电话:0791-********、0791-********
移动电话:180*****695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付助理
办公电话:0791-********
移动电话:137*****159
附件:现地考察标准
标签: 副食品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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