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机关武清区梅厂镇综合执法大队增加综合治理人员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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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机关 武清区梅厂镇综合执法大队增加综合治理人员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24-196)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01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概况
武清区梅厂镇综合执法大队增加综合治理人员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CG2024-196
项目名称:武清区梅厂镇综合执法大队增加综合治理人员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0万元
最高限价:105.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05 105 公共安全服务 武清区梅厂镇综合执法大队增加综合治理人员服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 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3.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3.供应商须具备法人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4.供应商须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 年度财务报告或出具银行提供的开标日期前近 1 个月的资信证明; 3.5.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3.6.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2日到 2024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30至1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网上报名方式:按照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要求发送相关资料并缴纳工本费后,联系招标代理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每包售价400,售后不退。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美克嘉美湾别墅区73-3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美克嘉美湾别墅区73-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将材料(公告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复印件盖公章扫描件工本费汇款凭证+供应商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供应商邮箱+供应商开票信息+开户许可证)发送至中宸(天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邮箱(tjzczhaobiao@163.com);2、工本费缴纳方式:本项目仅接受公对公账户汇款(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出),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及标段号及用途(文件费)。 汇款户名:中宸(天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汇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龙湾城支行; 账号:273*****0224;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宸(天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豆张庄镇世纪西路1号
联系方式:158*****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工
电 话:158*****888

中宸(天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治理 综合执法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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