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叶城县夏合甫乡托万托喀依村、棋盘乡和善村2024年0.2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以喀地农建〔2024〕11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0%,项目法人为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招标人为叶城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叶城县夏合甫乡、棋盘乡
2.项目规模:1.田块整治:土地平整面积为3298.31亩,表土剥离面积为1225.86亩。(其中棋盘乡土地平整面积2005.84亩,表土剥离面积 1117.72亩列入本次投资内,夏合甫乡土地平整面积1292.47 亩:表土剥离面积108.14亩不列入本次投资内,由乡镇配套实施)。2.灌溉与排水工程:滴灌工程:新建4个地表水加压滴灌系统灌溉总面积为 3259.75亩。新建沉砂池2座,新建泵房2座;配套水泵4台,配套变压器2台,配套泵前全自动反冲洗过滤器+泵后(砂石+网式)全自动反冲洗过滤器各4套;沉砂池引水渠总长300m。新建地埋管PVC-M管道总长
*****m,闸阀井105座,排水井 113 座。规划农渠共2条,总长为723m,流量为0.1m3/s。(农渠工程由乡镇配套实施)。3.田间道路工程:新建田间道3条,总长度为1543m,路面宽度为5m,路面面层为30cm素土奔实,道路路基采用原土压实(田间道路工程由乡镇配套实施)。4.农田防护及生态保持工程:新建林带11条,总长3849m,林带宽度为6m长1393m,林带宽度为3m长2456m。株距为 1.5m行距为 2.0m。共种植绿杨6989棵(其中夏和甫乡1393m林带林床平整部分不列入本次投资内,由乡镇配套实施)。5.农田输配电工程:本次项目区新架变压器需采用10KV线路连接附近高压线路,故本次新架10KV输电线路1.5km,并配套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2套。6.地力提升工程:项目耕地面积程主要有深耕、深松、施肥等措施,由农民、大户播种前完成。7.科技服务工程:叶城县已建设高标准多年,并且已通过开设作物栽培、农业机械农田灌溉等专业培训班,在示范推广方面,重点示范高效节水滴灌技术的安装、运行和管理知识,为全县大面积推广应用该项技术培养人才。本项目暂时未考虑其他科技服务工程。8.建后管护:工程设施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以及“市场手段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等原则开展建后管护项目区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工程设施建后管护监督管护职责。村民委员会承担工程设施建后管护主体责任,负责组织本工程设施建后的具体管护工作,结合实际直接承担或者委托农民用水户协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管护职责,建立管护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乡镇基层公安派出部门及各类执法力量根据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统筹协调,依法做好对损毁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等违法行为的打击惩处工作。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 叶城县夏合甫乡托万托喀依村、棋盘乡和善村2024年0.2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90 | 972.72 | 1.田块整治:土地平整面积为3298.31亩,表土剥离面积为1225.86亩。(其中棋盘乡土地平整面积2005.84亩,表土剥离面积 1117.72亩列入本次投资内,夏合甫乡土地平整面积1292.47 亩:表土剥离面积108.14亩不列入本次投资内,由乡镇配套实施)。2.灌溉与排水工程:滴灌工程:新建4个地表水加压滴灌系统灌溉总面积为 3259.75亩。新建沉砂池2座,新建泵房2座;配套水泵4台,配套变压器2台,配套泵前全自动反冲洗过滤器+泵后(砂石+网式)全自动反冲洗过滤器各4套;沉砂池引水渠总长300m。新建地埋管PVC-M管道总长 *****m,闸阀井105座,排水井 113 座。规划农渠共2条,总长为723m,流量为0.1m3/s。(农渠工程由乡镇配套实施)。3.田间道路工程:新建田间道3条,总长度为1543m,路面宽度为5m,路面面层为30cm素土奔实,道路路基采用原土压实(田间道路工程由乡镇配套实施)。4.农田防护及生态保持工程:新建林带11条,总长3849m,林带宽度为6m长1393m,林带宽度为3m长2456m。株距为 1.5m行距为 2.0m。共种植绿杨6989棵(其中夏和甫乡1393m林带林床平整部分不列入本次投资内,由乡镇配套实施)。5.农田输配电工程:本次项目区新架变压器需采用10KV线路连接附近高压线路,故本次新架10KV输电线路1.5km,并配套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2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取得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企业及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登记备案。未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3)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4)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均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5)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需与领取招标文件时系统中选择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如不一致,做无效投标处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年07月01日至2024年07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ggzykashi.cn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23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
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