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新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项目--应急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新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项目--应急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新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项目--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社会服务/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服务/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蝗虫鼠害预测预报防治中心站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01日 19:2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02日至2024年07月08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红山新世纪A座33层3308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7月16日 16: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红山新世纪A座33层3308室 | ||
预算金额 | ¥4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丽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241 0991-*******转3339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蝗虫鼠害预测预报防治中心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国文弘业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8号红山新世纪A座33层-G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马丽 181*****241 0991-*******转3339 |
项目概况
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新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项目--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红山新世纪A座33层33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6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ZFTW4-*****X
项目名称: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新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项目--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应急物资采购(具体需求详见采购需求,为交钥匙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2.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4.所有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企业诚实信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八号)第二十二条规定、《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第二条 第二款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2日 至 2024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红山新世纪A座33层3311室
方式:1.线下获取 2.线上获取(gwhyj001@163.com)(需按本公告“七、其他补充事宜”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线上联系方式:0991-*******转3339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6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红山新世纪A座33层3308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6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红山新世纪A座33层33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
(2)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其法定代表人前来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注:以上证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未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磋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蝗虫鼠害预测预报防治中心站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文弘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8号红山新世纪A座33层-G5室
联系方式:马丽 181*****241 0991-*******转33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丽
电 话: 181*****241 0991-*******转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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