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航站楼保洁服务及手推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航站楼保洁服务及手推车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440.3 万元,招标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航站楼保洁服务及手推车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航站楼保洁服务及手推车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航站楼保洁服务及手推车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
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保洁服务等相关经营业务。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具有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 1200 万元及以上的保洁服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项目团队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本项目需要,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从事大型
日常保洁服务项目的工作管理经验,项目负责人提供有从事大型日常保洁服务项目的工作管
理经验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所有高空保洁服务人员需持有国家规定有效的高空作业
/高处作业操作证;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提供近
三年(2021 年至 2023 年)公司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
报告);
(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法人
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情况的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
标,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08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 C 区四层 402 室,或者将资料扫
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mhgcdf@qq.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北京顺义区首都机场四纬路中国服务大厦 C 区三层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顺义区首都机场四纬路中国服务大厦 C 区三层会议室
七、其他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航站楼保洁服务及手推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航站楼保洁服务及手推车服务项目已批准,项目业主为吉林省
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吉林省民航
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2.2 招标范围:
(1)保洁服务项目: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1 号、2 号航站楼提供日常保洁、日常消杀防疫、
非日常保洁、外墙保洁、垃圾运送等服务。
(2)手推车服务项目: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1 号、2 号航站楼一楼迎客大厅、国内国际行李
提取厅、二楼夹层、三楼出发大厅、国内国际旅客候机隔离区、城铁地下连廊、地上、地下
停车场全区域旅客行李手推车调配、回收、运送、摆放、保管、维护、维修和卫生清洁等服
务管理工作。
2.3 服务期限:3 年。(合同期限 1 年,经双方书面确认可顺延 1 年,一共可顺延 2 次)
2.4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2.5 预算金额:1440.3 万元/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
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保洁服务等相关经营业务。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具有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 1200 万元及以上的保洁服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项目团队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本项目需要,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从事大型
日常保洁服务项目的工作管理经验,项目负责人提供有从事大型日常保洁服务项目的工作管
理经验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所有高空保洁服务人员需持有国家规定有效的高空作业
/高处作业操作证;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提供近
三年(2021 年至 2023 年)公司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
报告);
(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法人
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情况的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
标,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7 月 2 日至 2024 年 7 月 8 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在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 C
区四层 402 室,或者将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mhgcdf@qq.com(邮件主题格式必须为:xx
项目-xx 单位资料。邮件正文必须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电子
邮箱、收件地址等)进行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等)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收
件地址等)。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
计利息)。请投标人微信搜索小程序“民航咨询电子发票”支付招标文件费并开具发票,如
需采取其他方式支付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7 月 23 日 9 时 30 分,地
点为北京顺义区首都机场四纬路中国服务大厦 C 区三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机场路 3500 号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 C
区四层
联系人:刘刚 联系人:董峰(同异议联系人)、王琪
电话:0431-77785229 电话:010-64557555 转 835(662)、15810821308、17865164911
传真: / 传真:010-64557555 转 835
邮箱:/ 邮箱:mhgcdf@qq.com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网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空港支行
账号:0200 3000 1910 0000 26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机场路 3500 号
联 系 人:刘刚
电 话:0431-77785229
电子邮件:251131044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 C 区四层
联 系 人: 董峰(同异议联系人)、王琪
电 话: 010-64557555 转 835
电子邮件: mhgcdf@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