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城卫生院异地新建项目黎城卫生院异地新建项目装潢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黎城卫生院异地新建项目黎城卫生院异地新建项目装潢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黎城卫生院异地新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金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金发改投资复〔20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湖县人民政府黎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向上争取(含债券资金等)及黎城街道资金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装潢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金湖县黎城街道;

2.1.2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平方米的综合性一级乡镇卫生院,包含门诊楼、病房楼、公共卫生楼、地下停车场以及内部装饰装修及设备购置与调试等。设置床位199张,配备门诊、病房、医技科室、老年人体检用房、妇幼保健中心、月子中心、心理咨询室、后勤辅助用房以及排污系统 、环境绿化建设等配套设施。

2.1.3招标控制价: 85.8万元;

2.1.4设计周期: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

2.1.5招标范围:1#康养部(住院楼)地上5层,地下1层, 2#管理部(公共卫生楼)地上2层, 3#门诊部(门诊楼)地上2层。进行装饰装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二次机电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1.6质量要求:合格(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合格)。

2.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提交方案深化设计后付合同价款的30%,施工图设计成果提交并通过图纸审查后付合同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结清所有价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选派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设计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设计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不得有以下规定的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7)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①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3.1至3.5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②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3.3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3.4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

③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④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即视为围标串标,按相关规定处罚。

⑤投标保证金:本工程保证金人民币无。

⑥相关资料获取地址为: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下载地址: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⑦特殊说明事项

Ⅰ、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Ⅱ、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Ⅲ、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Ⅳ、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Ⅶ、根据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活动的通知》,投标人依法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均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进行。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2)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

(3)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CA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CA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电话:189*****775;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879。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153*****178。6.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7月23日上午9时30分00秒。

(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

(3)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1.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资格后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采用集体议事法。

  2. 评标委员会组成:在开标前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3.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法开展评标活动,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评标结束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按照综合评分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7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如评分相同,低价优先;如报价也相同,则技术标得分高者优先;如技术标评分相同由招标人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名。

  4.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但不少于3 名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少于3 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5.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依法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6. 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异议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发生改变的,应当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当所有中标候选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评审步骤如下:

    一、初步评审:

    1、评标入围方式:

    本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形式性评审,形式性评审合格为评标入围的合格条件。形式性评审不合格内容包括:

    (1)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注: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评标入围方法为:全部入围。

  7.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

    (详见下表)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1.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投标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资质要求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拟选派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设计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设计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申请人提供①有效注册证书、与企业签订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身份证双面(有效期内)、社保机构出具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②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一),原件扫描件上传)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7)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申请人如实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二),原件扫描件上传)。

是否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是联合体投标的即可)

注:1、以上资格审查所有要求提供的材料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如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查阅上述所要求提供的材料的视为未提供。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废标条款”中的相应规定作无效标处理。

二、详细评审(针对通过初步评审单位进行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1.投标报价:10分

2.设计项目组成员:15分

3.企业业绩:8分

4.技术标(设计方案):67分


2.2.2

投标报价

(1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 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以有效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 0.1 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的,扣 0.2 分(不足 1%部分,按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2.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注: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投标报价得分保留两位有效小数。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上述 Q1 值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各投标单位不得有异议。


2.2.3

设计项目组成员

(15分)

(1)建筑专业负责人(限评1人):

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2)结构专业负责人(限评1人):

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和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3)电气专业负责人(限评1人):

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和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4)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限评1人):

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和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5)暖通专业负责人(限评1人):

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和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注:1、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职称证、满足要求的有效注册证书、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里。

2、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职称证书未注明的,以职称评审表或毕业证书为准。

3、以上项目组成员不得与项目设计总负责人为同一人,否则不予认可;其他主要设计人员之间不得互相兼任,如出现兼任的,则兼任专业均不得分。


2.2.4

企业业绩

(8分)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签订的总建筑面积不低于*****?的公共建筑装修设计业绩的,有一个得4分,本项最高得8分。注:业绩以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里。


2.2.5技术标评分细则(67分)技术文件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设计方案进行详细评审。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分)

评分标准

分项

分值

得分(分)

1

现状分析

7

现状情况研究透彻,包含现场调研照片和调查问卷,现状从建筑、外部环境等方面进行分析。

7


2

设计构思

6

设计方案概念风格明确,建筑风格融合,体现项目“现代、智能、绿色”的定位和富有人文关怀的品质。符合并充分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6


3

设计方案

40

设计方案满足实际需要,功能齐全,平面布局、交通组织合理,项目建筑与周边建筑协调,充分考虑场地标高等用地现状,建筑环境与空间造型和谐统一。

10


设计方案的效果图整体完整性和合理性情况。

10

流线设计思路合理;统筹考虑院区车流、人流、物资流线及停车等,确保院区运作的通畅、便利,满足专业性、功能性需求。

10

可操作性强,易于实施。

5


室内设计方案融合天然、环保、健康的特性与理念,符合本项目的设计风格和要求;

5

4

项目重点、难点解决

8

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提出解决方案;

4


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

4

5

技术经济指标

6

经济合理,总投资估算满足标书要求

6


注:1、技术文件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设计方案进行详细评审。设计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本项目采用“技术标”评分点横向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编制要求如下:

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的内容不能有任何反应映单位名称的标志,更不能出现公司名称、人员姓名、以前所承担过的项目名称以及其他带有暗示性的语言或标记,否则作废标处理。

三、定标阶段:

(一)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1.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 5 人以上单数。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主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定标委员会应当推荐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定标。

  2. 招标人应及时组建监督小组,监督小组原则上由三人组成,一般为招标人本单位或上级单位纪检监察人员或审计人员、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职工代表。监督小组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就定标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确保定标过程公正、公平。

  3. 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二)定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4.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10日内召开定标会,定标会应当形成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地点、定标标准和方法等;定标会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A楼评标室)召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招标人介绍项目情况、招标及评标有关情况;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择优确定中标人。

    ②定标标准:招标人根据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选择企业实力、企业信誉、团队管理水平等;其主要有以下几个定标因素:

    1.定评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方案评价高者优于评价低的;

    2.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各种行政处罚的优于有行政处罚的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优于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较轻企业优于不良行为记录较重企业。

    注:以上材料及依据以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及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为准,不再接受其他证明材料。

    ③定标办法:招标人将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集体议事法方式定标:集体议事法是指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注:以上材料及依据以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及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为准,不再接受其他证明材料。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湖县人民政府黎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金湖县

    联 系 人:纪院长

    联系电话:189*****998

    招标代理人: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黎城南路75-102室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132*****845

    11.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电话号码:0517-********


标签: 异地新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