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业务档案扫描及单套制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业务档案扫描及单套制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业务档案扫描及单套制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2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24**********-********
项目名称: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业务档案扫描及单套制服务项目
预算编号: 0024-********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业务档案扫描及单套制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单套制,包括电子卷宗单套制(诉讼材料采集、归档复验)、常规档案数字化(诉讼案卷归档扫描、其他类型档案的数字化整理、条目录入及上架等)等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 完成2024年甲方所有工作量。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节能政策、福利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活动;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1日至2024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2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市四平路1398号B座3楼会议室。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22日 14:00
开标地点:上海市四平路1398号B座3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电话通知采购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采购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采购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响应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潜在供应商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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