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业务组-员工就餐项目-采购公告
华东业务组-员工就餐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华东业务组-员工就餐项目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WL-********-0005-2
采购组织形式:框架协议
合同履行方式:开口
合同价款形式:固定单价
是否有预估量:是
采购项目人名称:一汽物流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人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088号
联系人:纪伟
联系电话:189*****526
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3462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荆胜义
联系电话: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包件信息
包件名称:华东业务组-员工就餐项目
包件编号:WL-********-0005-2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名称:美食节
数量:280
单位:元/份
华东业务组-员工就餐项目采购项目华东业务组-员工就餐项目包件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谈判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一汽物流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服务名称:华东业务组-员工就餐项目 2.2实施地点:常州武进区龙资路35号武进京东智能产业园食堂 2.3服务期限:三年框架(合同一年一签订) 2.4餐标(含税):执行采购人餐标标准,套餐/盒饭餐标不得高于员工工作餐标准(目前为20元/人/日,随餐标变化而调整)。 2.5预计人员规模:56人/天(实际配送区域及人数根据甲方要求随时调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社会公众查询】https://spjyxk.gsxt.gov.cn/cfdaPub/index/page/查询结果为准); 3.1.2业绩要求:供应商具有合同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至文件开启当日餐饮服务项目至少一项,提供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2)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提供的每个合同应附带一张发票(金额不限),一张进款单或收款单(金额不限),进款单或收款单应带有银行章。 3.1.3企业诚信: 供应商应为未列入以下范围内的企业: 一汽集团及集团内各分子公司发布的业务禁止期内(含永久禁止)和新项目不发包期限内的(不含一汽物流体系外的临时禁入); 查询黑名单(通过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查询)。 3.1.4企业承诺: 1.廉洁承诺:自觉遵守一汽集团及一汽物流《采购领域商务合作禁止行为规定》,一汽物流《共建商务合作领域“清风物流,清新合作”倡议书》;“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一汽物流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对我司处理 2.履约承诺:承诺严格遵守招标文件中合同模板的全部条款和技术任务书相应标准要求。如不接受或未完全履行甲方上述要求,接受取消中标资格处理;如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弃标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内容,接受一汽物流有限公司根据《采购领域供应商禁入行为规定》内容对我司采取新项目禁入处理。 3.投标人承诺:(有效期为采购全过程,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期、采购执行期、质保期等) ①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供货期间的竞争力进行考察(例如通过市场询价方式),如中标人的价格不再具有竞争力,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选定供应商 ②投标人与采购人黑名单供应商(含临时禁入)无相同股东/董事/监事。若存在上述问题,接受甲方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并终止相关合同 ③投标人中标甲方业务后且未签订合同前,被列入一汽集团或一汽物流“黑名单”(含临时禁入),接受甲方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并停止签订合同。 ④具备与该项目同等金额的资金垫付能力,如发生需垫付而未垫付,且经沟通后拒不执行的,须赔偿相应产生的经济损失。 4.其他承诺 ①按需提供回餐,回餐标准及服务与正常餐食一致。 ②餐品不允许现场制作,采用配送打餐方式或在餐饮公司提供的场所现场制作。 ③拟委派团队不少于4人 ④可提供零副食、生活日杂等产品的销售服务,价格不得高于大润发超市零售价。 ⑤中标后,乙方制作品鉴菜品的主厨需为甲方提供服务,服务期不得少于一年,如未满足自动终止合同。若一年期外该主厨离职,乙方需为甲方配备同等级人员,试用期三个月接受甲方考评,若考评不合格需配合甲方更换主厨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⑥中标后甲方员工就餐时,在杜绝浪费的前提下免费加菜加饭。 ⑦中标后餐食标准不得低于品鉴时提供菜品标准。 ⑧具有农药残留检测机制及检测流程。 ⑨具备紧急事件预案,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火灾、燃气泄露、停水停电供餐、恶劣天气配送、疫情期间配送等预案。中标后提供上述方案,并无条件接受甲方修改意见。 ⑩中标后乙方每年开展至少2-4次主题美食节,具体情况依据甲方实际要求执行,以自助或套餐形式,美食节当日餐标为20元/人/餐,乙方需额外提供免费餐品(不低于10元/人),菜谱需提前与甲方协商,并进行试菜,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参评菜品2道(小炒黄牛肉、肉末茄子) ?按照提报的人数准时配送餐食至采购人要求的具体地点 ?配合甲方开展减少浪费相关工作;对食堂人员开展反食品浪费相关培训 ?确保入口率不低于78%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3本次采购不接受分公司参与。不接受母、子、分公司同时参与。 3.4本次采购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7月1日20:00至2024年7月8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本采购项目平台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包括在平台填写响应报价)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9:00,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温馨提醒,响应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可能发生的网络拥堵、故障等情形,建议提前一日上传响应文件,否则由此造成无法上传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 谈判时间和地点 6.1 谈判预计开始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11:00 ,谈判预计时长: 3 小时 6.2 谈判通过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确认 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为:公开采购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采购):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上发布 确认:(适用于邀请采购)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领购采购文件视为确认参与采购活动;未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领购采购文件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采购活动。 8. 联系方式 8.1 供应商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供应商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8.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采购文件购买、响应文件递交、响应保证金递交等。 8.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8.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采购文件费、平台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8.5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一汽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088号 联系人:纪伟 电话:189*****526 8.6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荆胜义、金靖哲 座机:0431-********、0431-******** 手机:139*****544、173*****459 邮箱:jingshengyi@faw.com.cn、jinjingzhe@faw.com.cn 9. 供应商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 1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谈判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遗、成交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相关内容。
来源或报价地址:https://etp.faw.cn/gg/sign
标签: 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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