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检验检测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检验检测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检验检测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检验检测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2.预算控制价:******元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概述:本项目主要对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 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检验检测专用设备采购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泰安市食品药品检 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检验检测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数量:1 宗;预算金额:******元,一标段:******元,二标段:******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招标人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 他标准、规范: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 自治区、 直辖市或行业的相关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库〔2020〕46 号、泰 财采〔2022〕5 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 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5.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根据招标人要求,现场交付,30个日历天内交付、安装、调试完毕。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根据招标人要求。
7.项目售后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
8.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 准。
三、论证意见:另附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4年7月2日起,至 2024 年7月4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7月5日11时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招标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
地 址:泰安市岱岳区凤天路2666号
联系方式:0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至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财源街道荣院东路55号
联系方式:0538-*******
项目联系人:宋延雷
附件: 需求.pdf 附件: 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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