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科院北京危险废物处置服务
材科院北京危险废物处置服务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材科院(北京)危险废物处置服务】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材科院(北京)危险废物处置服务 | 一、服务范围: 1.本项目包含材科院(北京)科研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废油桶、废液、废试剂瓶等危险废物处置。 二、服务内容: 1.乙方凭甲方办理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及时进行固体废物的转移。乙方进入甲方园区应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负责危险废物的运输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泄露、污染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负责危险废物进入处置中心后的卸车及清理工作。 4.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保标准对甲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因操作不当而造成整个处理过程中某个环节的任何泄漏所造成的污染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非因甲方过错造成的任何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协调解决,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受政府部门罚款等)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服务期限:3年。 | (2024年7月) |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营业执照; 2.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处置危险废物的类别和规模能涵盖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 3.财务要求: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银行资信证良好。 4.近5年投标人具有不少于2个(含2个)危险废物处置服务相关的业绩。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6.近三年无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和诉讼记录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7.能提供供应商廉洁诚信商业往来声明书。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4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附:1.材科院(北京)危险废物处置服务-技术规格书
中海油化工与新材料科学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
2024年6月6日
标签: 危险废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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