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锅炉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锅炉采购项目(二次)已批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延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延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延安市富县直罗镇。

2.2项目规模:为确保芦村一号矿冬季供暖及生产生活需要,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现需采购2台14MW锅炉和1台10.5MW锅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交 货 期:4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包含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

3.2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3.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授权代表参与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4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B级及以上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2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为代理商: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B级及以上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2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

3.5财务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8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查询截图;

3.9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07月02日至2024年07月06日使用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4日15时00分;

6.2开标地点: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五厅。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

联系人及电话: 曹晓伟 177*****009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延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新区嘉宁万兴花园写字楼21层

联系人及电话: 罗超 185*****803

标签: 锅炉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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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延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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