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本斋纪念馆展陈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马本斋纪念馆展陈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马本斋纪念馆展陈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马本斋纪念馆展陈改造提升项目施工已由献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献发改招标核字(2024)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共献县县委宣传部,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和县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共献县县委宣传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献县本斋乡本斋村(马本斋纪念馆内)(2)资金来源:上级专项和县级财政资金(3)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合格标准(4)工期:自甲方要求进场之日起300日历天内完工 (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 (6)项目概况:主要改造展馆面积为1926.59平方米,其中展区面积为1833.87平方米,配套面积为92.7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馆内装饰装修工程、陈列布展、专业灯光购置、多媒体系统工程、语音导览系统、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空调工程、安防监控工程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标段划分: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文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02 09:00至2024-07-08 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7-2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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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展陈改造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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